第16题: [多项选择]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债务人基于票据本身存在的一定事由发生的抗辩,可以对抗任何持票人。该类事由有()。 A. 票据债务人为无行为能力人 B. 票据债务人的签章被他人假冒 C. 票据背书不连续 D. 票据上未记载出票地 参考答案:A,B,C 答案解析:(1)对物抗辩,是指基于票据本身存在的事由而发生的抗辩。这一抗辩可以对任何持票人提出。选项ABC均属于对物抗辩。(2)选项D://出票地属于票据的相对应记载事项,票据上未记载出票地的,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票据债务人无权以出票地未记载为由提出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