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题: [单项选择]关于补体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是一组具有酶促反应活性的脂类物质 B. 具有溶解细胞、促进吞噬的作用,但无炎症介质效应 C. 对热稳定 D. 无毒素中和作用 E. 经活化后具有酶活性的一组球蛋白 参考答案:E 答案解析:补体(complement)是存在于人和脊椎动物血清、组织液中的一组球蛋白,经活化后具有酶活性,包括三十余种成分,称为补体系统。多对热敏感。有细胞毒及溶菌、杀菌作用、中和及溶解病毒作用和炎症介质作用等
第21题: [单项选择]如果你不会指法,那么你就不会打字;你不可能使用电脑来写论文,除非你会打字。如果上述断定为真,以下哪项一定为真 A. 如果你会指法,那么你就能使用电脑来写论文。 B. 如果你不能使用电脑来写论文,那么你不可能会指法。 C. 如果你能使用电脑来写论文,那么你至少会指法。 D. 如果你能打字,你就有可能使用电脑来写论文。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题干推理为:不会指法一不会打字,不会打字一不能用电脑写作。
可推出“不会指法一不能用电脑写作”,就是说“会指法”是“会电脑写作”的必要条件。
会指法不是会写作的充分条件,A项、B项排除;如果你
第27题: [多项选择]美国人A在纽约开立了一张以中国人 B为受益人,中国N银行为付款人的国际汇票。后B在上海将该汇票背书给了新加坡的C,后 C在向N银行提示票据要求付款时,丢失了票据,并向我国法院提出了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 对A开立汇票的行为能力,应当适用A的本国法,即美国法 B. 对B对该汇票进行背书的效力,应当适用出票地法律,即美国法 C. 对C提示票据的期限,应当适用付款人所在地法,即中国法 D. 对C的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应当适用法院地法,即中国法 参考答案:A,C 答案解析:[考点] 票据关系的法律适用 [解析] 根据我国《票据法》第96条的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具本国法律。A项为该汇票的债务人,故其开立汇票的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即美国法。A项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