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以上说法的不妥之处如下。
不妥之处A: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通知总监理工程师现场进行见证取样。
正确做法:承包单位在实施见证取样前通知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程师的现场监督下,承包单位按相关规范的要求,完成材料、试块、试件等的取样过程。
不妥之处B: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对其送检样品进行加封。
正确做法:由监理工程师对其样品进行加封。
不妥之处C://由监理工程师送往试验室。
正确做法:由承包单位送往试验室。
不妥之处D://试验报告一式两份由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保存。
正确做法:试验报告由承包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保存。
不妥之处E://承包单位将见证取样的试验费用加入工程进度款交付申请中。
正确做法:不应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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