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题: [单项选择]某甲于1980年9月2日出生。1998年6月1日在职业高中读二年级时将同学某乙打伤,花去医药费2000元。某甲于毕业后进入一家炼钢厂工作,月薪1000元。1999年2月,某乙起诉要求某甲赔偿医药费,对于应由谁承担民事责任说法正确的是: ( ) A. 某甲承担。理由是某甲诉讼时已满 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 B. 某甲之父承担。理由是某甲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未满18周岁,没有经济能力 C. 主要由某甲之父承担,某甲适当赔偿 D. 主要由某甲承担,某甲之父适当赔偿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民通意见》第161条: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18周岁,在诉讼时已满 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年满18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