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题: [单项选择]2004年12月22日20时许,张某在女友家中,因琐事与女友的母亲郑某发生口角,郑某用恶劣的语气说了张某几句,张某遂无法承受,便顺手从茶几上抄起数个瓷茶杯朝郑某头部连连砸去,造成郑颅脑损伤,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对张某的行为,应该认定为: A.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B. 过失致人死亡罪 C. (间接)故意杀人罪 D. 过失致人重伤罪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解析] 主观方面 [解析] 张某本来只是为了出气,用茶杯朝郑某砸去,表明其无意直接造成被害人的死亡,因此,应该排除c。张某实施伤害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情形。其对死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