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D
本题考察恐怖主义犯罪的要求。 1)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三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二十条之四 【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利用极端主义煽动、胁迫群众破坏国家法律确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故此A项正确;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印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第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于原始存储介质位于境外或者远程计算机信息系统上的电子数据,可以通过网络在线提取。故此B项正确;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印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第一条 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电子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网盘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以数字化形式记载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证据,不属于电子数据。确有必要的,对相关证据的收集、提取、移送、审查,可以参照适用本规定。故此C项正确;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印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以数字化形式记载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证据,不属于电子数据。故此D项错误;综上,解析: 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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