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题: [单项选择]日本人A与常年在中国作业务代表的美国人保罗在云南世博会旅游时相识,二人于 2002年5月1日在美国举行婚礼,婚后A随保罗在北京定居并申请放弃日本国籍,于2003年 5月20日获得批准。之后,其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自2003年5月20日后,A的民事行为能力应适用哪国法律 A. 日本法律 B. 美国法律 C. 中国法律 D. 民事行为发生地国法律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测试点] 自然人国籍的冲突和民事行为能力准据法。
[解析] A放弃日本国籍又未取得中国国籍期间为无国籍人,在确定民事行为能力方面以其定居国法为属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