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题: [单项选择]2006年7月15日,A县的新新食品公司与B县的伟达农产品公司订立合同约定,由伟达公司以每公斤2元的价格向新新公司提供50吨花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交货地点为c县。合同中未订立仲裁条款。至2006年8月20号伟达公司仍未交货,新新公司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另寻货源,向D县的样样红公司以每公斤2.2元的价格买下50吨花生。根据上述案情回答题: 若新新公司打算向法院起诉伟达公司,则下列哪个法院具有管辖权( ) A. A县人民法院 B. B县人民法院 C. C县人民法院 D. D县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是合同没有实际履行时的管辖问题。《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意见》第18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