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份,施某在经营上海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过程中,为降低成本、减少税负,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让他人为自己虚开英迈(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份,致使税款被骗21万余元。税务机关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根据《刑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发生下列情形中的( ),可以对施某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A. 有重大立功表现 B. 积极投案,如实供述罪行 C. 积极退还非法抵扣的税款 D. 有悔改表现 E. 在审判期间突发精神病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犯罪情节。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有一般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