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题: [单项选择]甲有二子乙、丙,甲于1996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乙。甲于2004年4月死亡。经查,甲立遗嘱时乙17岁,丙14岁,现乙、丙均已工作。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A. 乙、丙各得二分之一 B. 乙得三分之二,丙得三分之一 C. 乙获得全部遗产 D. 丙获得全部遗产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解析] 遗嘱继承的限制。 [解析] 不少考生选A,其理由是,根据《继承法》第19条的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故甲在1996年立下的遗嘱无效,甲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