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题: [多项选择]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何种情况下必须辞职 A. 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 2/3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 B. 立法会全体议员的30名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应辞职 C. 立法会全体议员的1/4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应辞职. D. 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 参考答案:A,D 答案解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52条:“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辞职:(一)因严重疾病或其他原因无力履行职务;(二)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