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题: [单项选择]江成与李文系夫妻,两人均居住在河北石家庄市。1996年,李文因患有精神病,到北京安定医院住院治疗。在长达2年的住院治疗期间,李文不仅病症未减轻,反而加重。因李文婚前隐瞒了曾患有精神病的情况,江成认为双方已没有夫妻感情,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李文离婚。江成应起诉的法院是( )。 A. 北京安定医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B. 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C. 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D. 双方当事人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涉及管辖问题。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医院不为经常居住地。故本题选项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