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题: [单项选择]甲居民企业,2017年度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合理的工资总额为50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2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 A. 72.5 B. 92.5 C. 572.5 D. 592.5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1)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500×2%=10(万元),实际发生额12万元超过限额,只能按10万元在税前扣除;(2)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500×14%=70(万元),实际发生额50万元,未超过限额,据实在税前扣除;(3)职工教育经费:本年度税前扣除限额=500×2.5%=12.5(万元),实际发生额15万元超过限额,只能按12.5万元在税前扣除;(4)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500+10+50+12.5=57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