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题: [单项选择]张某以其坐落在某市市中心的一处房握(价值210万元)作抵押,分别从甲银行和乙银行各贷款100刀-元。张某与甲银行于6月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6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乙银行于6月8 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张某无力还款,甲银行、乙银行行使抵押权,对张某的房屋依法拍卖,只得价款150万元。下列甲银行、乙银行对拍卖款的分配方案中,正确的是( )。
A. 甲银行75万元、乙银行75万元 B. 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50万元 C. 甲银行50万元、乙银行100万元 D. 甲银行80万元、乙银行70万元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考核重复抵押的规定。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点评】本题考核担保法律制度中“抵押权”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