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1)英国最早的判例叫做《年鉴》,它包括了从13世纪到16世纪的判例,对于遵循先例原则的形成起了相当大的作用,但它的编纂很简单粗糙,到了近代已经不适合学习和查阅;
(2)16世纪至19世纪出现了大量私人编纂的判例集,它们对法官判案和法学研究都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私人编纂的判例集比较混乱,体例也不一致,不便于法律的统一;
(3)到19世纪后期,成立了具有法人资格的“判例集编纂委员会”,使得后来的判例编纂具有了相当的权威性和统一性,这对促进英国法律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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