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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以下哪种酒精适合于物理退热( )
A.25%-40%酒精
B.40%-50%酒精
C.70%-75%酒精
D.95%酒精

参考答案:A

热门试题:

第1题:[单选题]乘务员不得向押送机密文件人员提供酒类.
A.是
B.否
参考答案:A


第2题:
[单选题]客服中心岗在最后一个方向的末班车到站前()停止兑零工作。
A.2分钟
B.3分钟
C.4分钟
D.5分钟
参考答案:D


第3题:
[判断题] 基尔霍夫电流定律(KCL)的通式∑I=0,对于一个封闭曲面也是适用的。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A


第4题:
[判断题] 违反了模板斜撑不得支在脚手架上的规定。( )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A


第5题:
[单选题]55岁女性患者长期单独应用一种抗高血压药进行治疗,疗效欠佳,今日血压为22.6/14.6kPa(170/110mmHg),下肢轻度可凹性水肿,考虑采用联合用药,以提高降压效果,请问下述哪一种联合用药最为有益
A.氢氯噻嗪+螺内酯+美托洛尔
B.氢氯噻嗪+硝苯地平+维拉帕米
C.氢氯噻嗪+美托洛尔+肼屈嗪
D.氢氯噻嗪+哌唑嗪+肼屈嗪
E.硝苯地平+哌唑嗪+肼屈嗪
参考答案:C


第6题:
[单选题]建设工程监理投标文件的精髓是(  )。
A.监理组织机构
B.总监理工程师
C.监理大纲
D.监理难点、重点及合理化建议
参考答案:D
建设工程监理难点、重点及合理化建议是整个投标文件的精髓。

第7题: [简答题]
评价各种食管异物取出的方法。
参考答案: 各种异物的取出方法各有所长:(1)经硬质食管镜取出异物:是最常用的方法,根据异物的大小、形状、部位和病人的年龄选择适当的食管镜及异物钳。(2)经纤维食管镜或电子食管镜取出异物:适用于某些小的尖锐异物。(3)Foley管法:适用于外形规则,表面平滑的异物。(4)颈侧切开或开胸术取异物:适用于用以上方法难以取出的巨大异物或嵌顿甚紧的异物。

第8题:
[单选题]对批量N = 1000的产品批进行外观验收,经全检发现有25个瑕疵点,则该批产品的质 量水平的正确表述是( )。
A.不合格品率2. 5%
B.每百单位产品瑕庇点数2. 5
C.不合格品率为25%
D.每百单位产品平均瑕疵点数为2. 5
参考答案:B
由题意,瑕疵点数为不合格数,即C=25,每百单位产品瑕疵点数=100C/N=25x100/1000=2. 5。由于未知批中不合格品数,因此无法计算不合格品率。

第9题: [单项选择]
对已加装“开关切换控制”装置逻辑控制单元的复位方法是:断开电源柜LCU装置电源开关(),使LCU1和LCU2断电,再合上该开关,使LCU1和LCU2上电复位。
A. 21QA
B. 22QA
C. 23QA
参考答案:C

第10题: [简答题]
500mm,在平法构造中,有何特殊意义?
参考答案:常用于柱在标准层的钢筋非连接区和箍筋加密区,还有柱焊接连接的最小交错间隔点的距离。

第11题:
[单选题]主要经粪-口途径传播的肝炎病毒为( )。
A.甲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
B.甲型肝炎病毒、戊型肝炎病毒
C.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
D.乙型肝炎病毒、戊型肝炎病毒
E.甲型肝炎病毒、乙型肝炎病毒
参考答案:B
甲型肝炎病毒与戊型肝炎病毒其传播途径均是以粪-口传播为主;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丁型肝炎病毒这3型肝炎病毒均主要经血液传播。

第12题:
[多选题]下列( )属于担保项下融资性担保:
A.股权或债权投资担保
B.用于自身生产经营的普通借款
C.招投标类担保
D.质量类担保
参考答案:AB


第13题:
[单选题]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A.及时书面告知
B.及时告知
C.口头告知
D.书面告知
参考答案:A


第14题: [单项选择]
通信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必须在()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及相应的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A. 12
B. 24
C. 36
D. 48
参考答案:B

第15题:
[多选题]装卸高压熔断器,应戴()。必要时使用绝缘操作杆或绝缘夹钳
A.绝缘鞋
B.护目镜
C.绝缘靴
D.绝缘手套
参考答案:BD


第16题:
[单选题]骨髓增生良好的病人,在给予贫血药物治疗后,外周血中网织红细胞达峰时间为( )。
A.1~2天
B.3~5天
C.5~10天
D.10~15天
E.15~30天
参考答案:C
缺铁型贫血和巨幼性贫血在用药3~5天网织红细胞开始上升,5~10天达到峰值,2周左右开始下降。网织红细胞是判断缺铁性贫血铁剂治疗有效的最快速指标。

第17题:[单选题]题干:患者女性.40岁。性生活后不规
则阴道出血3个月。妇科检查:阴道少量
血性分泌物,宫颈轻度糜烂,有接触性出
血,子宫正常大小,双附件未见异常。
与此诊断不相符的表现是
A.心动过速
B.心律失常
C.血压下降
D.面色苍白,出汗
E.严重时可发生昏厥与抽搐
参考答案:A


第18题: [单项选择]
哮病发生的“夙根”是()。
A. 风
B. 痰
C. 气
D. 虚
E. 瘀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哮病发生多因宿痰内伏于肺,由外邪侵袭、饮食不当、体虚病后等诱因引触,以致痰阻气道,肺失肃降,气道挛急。故本题选B。

第19题:
[单选题]混交林是由( ) 以上树种组成的人工林。
A. 一种
B. 两种
C. 三种
D. 四种
参考答案:B


第20题: [简答题]
Passage 2
A. A.Their member’s voluntary donations.
B.The State Government.
C.The private schools.
D.Religious groups.

参考答案:

第21题: [简答题]

解释下面词的中文意思:
LOF,LOS,WDM,EDFA.OTUM


参考答案: LOF帧丢失,LOS信号丢失,WDM波分复用,EDFA掺铒光纤放大器.OTUM多业务光转发板

第22题: [多项选择]
下列各项中,属于影响总资产周转率指标的因素有( )。
A. 期初资产总额
B. 期末资产总额
C. 主营业务成本
D. 主营业务收入净额
E. 现金折扣
参考答案:A,B,D

第23题: [单项选择]
在当前的涨价风潮中,有的商品确系成本增加而导致的终端消费价格上涨,但是也有不少商品却属于无须涨价之列,只不过看到其他产品涨价,便想搭上涨价的顺风车,为自己私利。这种跟风涨价的势头,政府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______。
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 牟取遏制
B. 谋取遏制
C. 牟取遏止
D. 谋取遏止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

第一个空,“谋取”和“牟取”皆可指获取不正当利益,但是从词性上来看,“谋取”为中性词,“牟取&rdquo

第24题:
[多选题]调车手信号指挥机车向显示人反方向去的信号表示正确的是( )。
A.昼间——展开的绿色信号旗上下摇动
B.夜间——绿色灯光上下摇动
C.夜间——展开的绿色信号旗上下摇
D.昼间——绿色灯光上下摇动
参考答案:AB


第25题:
[单选题]’年( )青岛农商银行成功举办寻找“农商宝宝”活动。
A.43613
B.43617
C.43644
D.43647
参考答案:C


第26题:
[单选题]火灾登记的要素不包括( )。
A.火灾基本情况
B.起火物质
C.直接财产损失
D.起火原因
参考答案:C


第27题:[判断题](Lb3B4220)
为提高功率因数,减少无功功率在电网中通过,无功补偿设备应在用户就地装设。( )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A


第28题:
[单选题]城市轨道交通单位可采用乘客满意度进行服务评价,乘客满意度应通过( )获得,服务组织或监督机构可委托第三方进行乘客满意度测评。
A.A.抽样分析和统计调查
B.B.取样调查和统筹分析
C.C.抽样调查和统计分析
D.D.取样分析和统计调查
参考答案:C


第29题: [判断题]
当前国际恐怖主义对我国安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伊斯兰原教旨主义恐怖活动和“东突”民族分裂恐怖活动对新疆的威胁。
参考答案:对

第30题: [填空题]
朱砂(辰砂) ( )
参考答案:归税号2617.9010
答案解析:此货品按本国已列子目归类;但硫化汞归2830.9010。

第31题:
[单选题]司机发现通过信号机故障时,应将故障信号机的( )通知前方站(列车调度员)。(技规)
A.类型
B.位置
C.号码
参考答案:C


第32题:
[单选题]焊接滤光片的滤光编号以可见光( )的大小决定可见光透过半越大,编号越小,色越浅滤光片。
A.亮度
B.透过率
C.波长
D.频半
参考答案:B


第33题:[判断题]-E-R-003 4 1 3
道口整修后道口铺面宽度应与道路路面宽度相同,且不应小于3.5m。
[T/]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B
2.5m

第34题:
[单选题]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  )。
A.处500元以下罚款
B.五日以下拘留
C.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D.十日以上拘留
参考答案:C


第35题:
[单选题]某初产妇足月临产,羊膜已破,羊水呈淡绿色,稍黏稠,检查示:宫口开全,头先露S+2,LOA,胎心 162 次/分,此时的处理应是 ( )
A.静脉滴注缩宫素
B.剖宫产
C.产钳助产
D.等待自然分娩
E.头皮牵引
参考答案:C


第36题: [简答题]
3.字数不少于500字。
参考答案:佘祥林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经过多重司法程序,被司法机关以“杀妻”罪名判处15年有期徒刑。被剥夺人身自由11年后,由于张在玉“复活”这个偶然事实,才使得佘祥林洗刷“杀人犯”的罪名。若非妻子的出现,佘祥林的罪名和不自由将继续下去,而其家人也将生活在杀人犯的阴影之下。迟来的正义总归还是来了,但这个正义对这个冤枉了11年的牢狱之灾,还可以采取哪些司法上的救济措施。并且从这个冤案中,反映了当前我国司法部门存在的什么样的传统思维。以下就这些方面展开分析。
有罪推定、先定后审和非法取证三点教训已成为湖北司法界人士对佘祥林案的共识。
第一,对刑法的功能和刑事诉讼制度的作用的全面认识问题。我们在对刑法的功能或者是刑事诉讼制度的作用,除了惩罚和打击犯罪、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的同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功能,或者是同等重要的功能,那就是保护无辜和维护人权,这也是司法特别是刑事司法的双重功能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功能。在本案中,司法机关本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定女尸的真实身份,抓获凶手,给死者一个交代。惩罚犯罪,维护公共安全。然而在此案中,司法机关仅仅根据死者张在玉亲属的辨认,就,认定死者就是张在玉。因此司法机关是从佘祥林是杀人犯这个主观臆断为出发点或者先人为主的概念出发,寻找对其不利证据。因此余祥林的牢狱之灾就不可避免了,人权当然得不到维护。女尸的身份未确定,真凶未绳之以法,惩罚和打击犯罪的功能也就不能实现。
第二,我们要用司法的手段来保护人权、保护无辜,那么就要有一个选择,出现疑罪的时候我们有什么取舍,是疑罪从无还是疑罪从有。实际上这是刑事政策和价值选择的问题。是宁可冤枉好人不放纵坏人还是宁可放纵坏人而不冤枉好人的问题。我国的刑事价值选择了后者,即疑罪从无。在本案中,佘祥林不是真正的凶手,当然不知道杀人的具体时间地点、手段工具。正基于此湖北省高院裁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然而荆州市司法机关及政法委对此疑罪的处理是既然证据不足,死刑够不上,就以有期徒刑判决。这样对死者对社会都有交代,对佘祥林算是不太冤枉。正是这种思想导致了佘祥林11年的牢狱之灾,导致了更严重的社会问题,导致了民众对法治信念的降低。如果司法机关严格执法,疑罪从无,即使真凶暂时不能得到惩罚,但佘祥林的悲剧起码不会发生。
第三,《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刑事诉讼法》第5条也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司法机关应该独立行使职权。而在本案中的处理结果是经过市、县两级政法委组织有关办案单位、办案人员协调,并有明确处理意见后,由两级法院作出的判决。这种近似于“先定后审”的做法,违背了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是导致冤案发生的重要原因。“按政法委协调会议的意见,就是要将案件从荆门中级法院降格到基层法院处理,要求京山县法院‘一审拉满’,也就是判15年,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这个案件从1994年立案,直到1998年才判,就是因为证据不足,办不下去,也销不了案,最后才由政法委协调。审判机关应严格依法办案,即使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法院也必须依法独立审判。
第四,司法与民意。司法独立不仅体现在司法权从国家权力中的分立,法律与政治的分离,而且体现在社会中的独立,即司法独立于民意。因此,民意在司法中合理作用的发挥是有其限度和边界的。公众对司法领域的影响主要在于对案件事实真实性的反映以及对司法行为的监督,在这些场景中,普通公众较之专业人士更具备感同身受的能力,但不可越俎代庖对案件定性或作出判决。法治是人民通过法律的治理,而并不是民意直接对司法施加影响。作为司法机关,一方面应重视百姓提出的意见,但应永远依照尊重事实和法律的原则进行判决,而不受其他任何“压力”的影响,因而,司法要保证其独立性,必须是消极的、中立的,过于主动反而有碍司法的权威性,使得司法的权威难以确立。这项原则是对司法公正予以保障的最基本的前提。
第五,关于对佘祥林进行司法赔偿的问题。《国家赔偿法》中可以找到明确标准,第15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二)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但是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并未规定国家精神损害的赔偿,对于历经11年冤狱折磨的佘祥林来说,即使有精神损害的物质抚慰都难以补偿自己和家人的命运的逆转所带来的痛苦。实践中,需要告慰的又何止佘祥林一人我国《国家赔偿法》颁布时备受瞩目,实施中却收效甚微。从理论上说,国家带有强制力的违法行为造成的精神侵权损害,比一般民事侵权更严重,在民法上有精神损害赔偿,以赔偿法命名的《国家赔偿法》为什么不能引入增加精神损害赔偿,符合国际上法治昌明国家的一般做法,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符合我国法治发展的方向,某法学家曾说过“完善的国家赔偿制度的建立,是民主法治的标尺和社会稳定的‘安全阀’”,因此扩大赔偿范围、提高赔偿标准、完善赔偿程序便成为人民要求修改《国家赔偿法》呼声最高的部分。
从佘祥林案中可以看到,保障在国家刑事强制力下公民的人权,应该是法学界最根本的理念和价值。它反映了一个国家保护公民权益的意识,也反映了一个国家刑事诉讼的民主化的程度。程序的意义就在这里,通过程序上的公正来保证实体上的公正。如果对女尸进行身份准确鉴定,如果对某村民提供的有利线索进行调查,如果能正确处理司法与民意的关系,可惜无论怎样都不可能换回佘祥林的11年的自由和幸福。某个环节脱离法律的规制,受伤的将不仅是个人的尊严和权利,更会使得法治的威严和人权的神圣处于尴尬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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