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题: [单项选择]甲作为出票人,乙为收款人,丙为付款人,乙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在本票据关系中,票据债务人对持票人提出的以下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是: A. 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持票人提出的抗辩 B. 以票据债务人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持票人提出的抗辩 C. 对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的持票人提出的抗辩 D. 对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持票人提出的抗辩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考点] 票据抗辩权 [解析] 《票据法》第13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