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D
经济利润包括补偿企业家所承担风险的部分。选项(a)不正确,所有的劳动力成本既包括在经济利润中也包括在普通利润中。选项(c)不正确,所有的劳动力成本已经包括在上述两种利润中。选项
第29题:[不定项选择题](二十九)患儿,男,10岁,以“发热、颈部肿物一周”为主诉入院,规示WBC3.0×10ˆ9/L,Hb58g/L,PLT100×10ˆ9/L。颈部淋巴结肿大,尚可活动,为无痛性。患儿患病以来,语言较前少,喜欢独处。 5、提高该病缓解率的靶向药物是
A.沙利度胺
B.利妥昔单抗
C.环磷酰胺
D.阿糖胞苷
参考答案:B
第30题: [单项选择]根据《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验收规范》规定,在()阶段,应对技术文件进行清点和移交。
A. 初验测试
B. 终验测试
C. 设备调试
D. 设备安装
参考答案:A
第31题: [单项选择]B级钢铸造零部件焊接,横焊电流应比标准减少()%。
A. 4~11%
B. 5~10%
C. 6~9%
参考答案:B
第32题: [多项选择]面积量算的方法有()。
A. 坐标计算法
B. 几何图形法
C. 求积仪法
D. 统计法
E. 实地调查法
参考答案:A, B, C
第33题:[判断题]《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加强经常性思想工作实操手册》明确,要从校正“择业”观念上的偏差,创造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帮助立足本职、岗位成才等三个方面出发,做好不能正确对待组织分工民警的思想工作。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A
第34题:[判断题]无缝线路和道岔钢轨的焊缝除按规定周期探伤外应用专用仪器对焊缝全断面探伤,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A
钢轨探伤工共性规章题库 [322020202]
第35题:[单选题]财务风险是指因( )带来的风险。
A.通货膨胀
B.高利率
C.筹资决策
D.销售决策
参考答案:A
第36题: [简答题]该国有企业破产过程中,有哪些违法之处
参考答案:该国企破产程序中有以下违法之处:
(1) 厂长自行申请企业破产不合法。根据《企业破产法(试行)》第8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申请宣告破产。”所以本案中,作为国有企业的糖厂要申请宣告企业破产,应先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才可以申请宣告破产,而不应自行向法院提出申请。
(2) 由糖厂厂长召集并主持债权人会议不合法。根据《企业破产法(试行)》第14条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者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所以,本案中由破产企业厂长主持、召集债权人会议是不合法的,法院应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1/5以上的债权人要求召开债权人会议,也于法不符。
(3) 由潘某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不合法。根据《企业破产法(试行)》第13条第2款的规定:“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而本案中,作为债权人会议主席的潘某是有财产担保而又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在会议中是没有表决权的,所以也就不能成为债权人会议主席。
(4) 所有的保证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享有表决权不合法。依《企业破产法(试行)》第13条第1款之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在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可以作为债权人,享有表决权。所以本案中,不区分各个保证人的情况,统统作为债权人会议成员并享有表决权,是欠妥当的。
(5) 法院召开第二次债权会议的程序不合法。
(6) 由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主持清算活动不合法。根据《企业破产法(试行)》第24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而本案中,破产企业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接管并进行清算活动,是不合法的。清算组成员应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清算组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报告工作。
破产法兼具实体法与程序法双重特征,应注意复习其程序规定。通过本题作答,考生应对破产程序有一个基本的印象:国有企业申请宣告破产,应首先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之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受理后,依法发出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由全体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并由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对该企业进行整顿的申请。整顿如期完成,破产程序终止;整顿不成功,则由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组成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债权进行清理,按破产清偿顺序对有关债权人进行清偿,结束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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