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题: [单项选择]某甲向公安机关控告某乙偷了自己家中价值4000元的手机。县公安局以没有证据证明是某乙所为决定不予立案,并发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某甲对此不服,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他采取的救济途径不正确的是( )。 A. 对不立案决定申请复议 B. 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请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 C. 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某乙 D. 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0条的规定,控告人对不立案的决定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可见,A不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规定,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