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合伙份额转让和合伙人的个人债务的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1条规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第43条规
甲于2013年1月为自己向X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为30万 元,保险期限为一年。2013年3月,甲在工作中遭遇一次意外事故导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给付比例为30%)并一手拇指缺失(给付比例为10%)。同年6月,甲再次 遭遇车祸导致双耳听觉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给付比例为50%)。两次事故后,甲整日 以泪洗面,于2013年年底郁郁而终。
对于甲的身故,X保险公司应()。被保险人多次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先残疾、后死亡的情况。最后的死亡保险金则等于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扣除先期给付的残疾保险金额后的余额,合同同时宣告终止。30-1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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