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题: [单项选择]果农刘兵与美味食品有限公司签订了长期供货合同,约定由美味公司在每年的9月15日派车到刘兵的果园收购其所有合格柑桔。今年,刘兵按时做好了供货准备,但是美味公司经其多次催促也未来收货,导致柑桔因存放时间过长品质下降,只能减价出售。刘兵欲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此时,美味公司已经分立为美味罐头有限公司和青山贸易有限公司,原公司大部分资产由青山公司继承。则本案的被告应为谁 A. 美味罐头有限公司 B. 青山贸易有限公司 C. 美味罐头有限公司或青山贸易有限公司 D. 美味罐头有限公司和青山贸易有限公司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民诉意见》第50条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因此,本案应当由分立后的两个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