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题: [不定项选择]某企业于2007年5月31日接到当地环境保护局的行政处罚通知书,但其不服,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该企业可以()。 A. 于2007年6月15日前申请复议 B. 于2007年6月30日前申请复议 C. 于2007年6月15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 D. 于2009年5月31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 参考答案:A, C 答案解析:《环境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