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题: [单项选择]某法院受理的一起不服交警处罚案件中,被告提供了当事人闯红灯的现场笔录。该现场笔录载明了当事人闯红灯的时间、地点和拒绝签名的情况,但没有当事人的签名,也没有其他证人签名。原告主张当时不在现场,并有一朋友为其出庭作证。根据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证据,法院应如何认定 A. 法院可以认定原告闯红灯 B. 法院可以认定原告没有闯红灯 C. 法院对原告是否闯红灯无法认定 D. 法院需进一步调查后再作认定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沂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行诉证据规定》)第63条规定: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认定:(1)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2)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3)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4)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5)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6)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7)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8)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9)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就本案而言,适用上引第(2)项的结论是A选项正确,因为现场笔录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另外,题干中交待的“原告主张当时不在现场,并有一朋友为其出庭作证”,他的朋友与其有利害关系,所作的对其有利的证言的证明效力当然要低于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制作的现场笔录。《行诉证据规定》第15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1条第1款第(7)项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现场笔录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案中,现场笔录载明了当事人闯红灯的时间、地点和拒绝签名的情况,依法具备了对现场笔录作为行政诉讼证据的法定要求,法院可以依此认定原告闯红灯。因此,本题答案为A项。
第15题: [多项选择]党对公安机关的组织领导的实现途径是( )。 A. 健全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严密组织制度,加强领导管理 B. 抓好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和公安队伍的建设,抓好党内组织生活,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员民主权利,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C. 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考评的基础上向上级政府推荐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干部 D. 严格党的组织纪律,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参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解析] 组织领导,是实现党对公安机关领导的组织保证。其实现途径是:健全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严密组织制度,加强领导管理。抓好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和公安队伍的建设,抓好党内组织生活,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员
第31题: [单项选择]由于发包人不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以() A. 停工 B. 提交裁决 C. 起诉 D. 折价拍卖工程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发包人的支付责任。发包人不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属于发包人违约,承包人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的28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