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题: [单项选择]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无相反证据,不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是( )。 A. 由甲公司的董事担任经王里的丙公司 B. 持有乙公司3%股份且为甲公司经理之弟的张某 C. 持有甲公司25%股份且持有乙公司4%股份的王某 D. 在甲公司中担任副经理且持有乙公司4%股份的李某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解析] (1)选项A: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2)选项B: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