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D
本题考查公安行政执法依据。选项A,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选项A中刘某不具有强制传唤的情形,故排除;选项B,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故口头传唤后无需补办《传唤证》,故排除;选项C,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因此将刘某留在执勤室后处理其他警情有误,故排除;选项D,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因此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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