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三)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必须在被告人到庭的情况开庭审判。这样,被告人有申请回避、请求质证、申请调取新证据的权利。本案被告人胡某在逃,公安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应当逮捕的被告人在逃的,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案犯归案。如果被告人在逃,或者被告人有严重疾病无法到庭接受审判,人民法院不应对其缺席审判。
生育妇女,33岁,月经不规则,现停经86天,伴有恶心,呕吐1周,妇检:子宫增大如孕7周大小,附件未及包块。
患者有多次人工流产史,此次人工流产后无月经来潮,伴周期性下腹痛,考虑为流产后出现并发症,引起的原因是哪些()我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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