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题: [多项选择]刘某为一行政诉讼案件的原告,不服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二审判决,并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此再审案件,在下列()情形下,应当裁定发回该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此案。
A. 审理此案的市中院审判员喻某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B. 市中院应当开庭审理而未经开庭即作出判决的 C. 未经合法传唤当事人刘某而缺席判决的 D. 本案中刘某的赔偿诉讼请求未予裁判的 E. 未通知必须参加诉讼的第三人的 参考答案:A,B,C,D,E 答案解析:《行政诉讼法解释》第8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发现生效裁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发回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一)审 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