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题: [多项选择]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食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下列有关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 经乙、丙、丁同意,甲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B. 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即使甲、乙均不同意,丁也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C. 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乙可以其丰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 合伙协议可以约定,未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丙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参考答案:A,B,D 答案解析:[解析] (1)普通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选项A正确),这是《合伙企业法》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得作出与此相矛盾的约定(选项C错误); (2)有限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出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