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题: [不定项选择]关于缓刑考验期的正确表述有( )。 A. 缓刑考验期满,没有《刑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B. 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C.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得少于2年 D.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得少于1个月 参考答案:A,B 答案解析:A项应选,《刑法》第76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
第27题: [单项选择]遵义会议委托()起草《中央关于反对敌人五次“围剿”的总结的决议》。 A. 毛泽东 B. 张闻天 C. 周恩来 D. 博古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1935年1月15日—l7日,中共中央在遵义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将毛泽东增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并委托张闻天起草《中央关于反对敌人五次“围剿”的总结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