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题: [单项选择]某企业的土地为划拨所得,企业效益不好,遂将一栋办公楼出租给一家电脑公司作办公楼使用,双方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企业的土地为划拨所得,企业不能将土地上的房屋出租,所以企业和电脑公司的租赁合同无效 B. 企业的土地为划拨所得,电脑公司享有撤销权,电脑公司撤销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自始无效 C. 企业可以将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出租,但是应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D. 企业和电脑公司应当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自办理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解析]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5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根据该条规定,C选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