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A
试题(1)、(2) 随着因特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企业门户已经成为企业优化业务模式、扩展市场渠道、改善客户服务,以及提升企业形象和凝聚力的重要手段。按照实际应用类型,企业门户可以划分为4类,分别是企业网站、企业信息门户、企业____(1)____门户和企业应用门户。为了支持跨越多个应用系统的工作流程,企业门户主要采用____(2)____技术对现有应用系统的处理逻辑进行整合。
2()
试题(1)、(2)分析 本题主要考查对企业门户相关概念和知识的理解与掌握。随着因特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企业门户已经成为企业优化业务模式、扩展市场渠道、改善客户服务,以及提升企业形象和凝聚力的
第28题:[多选题]运维人员在对断路器进行红外测温时,重点应对断路器的()分别进行测温、比对
A.引线
B.线夹
C.灭弧室
D.二次回路
参考答案:ABCD
第29题: [单项选择]女性,29岁,因多尿,下肢无力2周入院,血K2.4mmol/L,血pH7.26,血肌酐217μmol/L,尿常规蛋白(+),尿pH7.0,尿浓缩稀释试验异常,最可能的诊断为()
A. 低钾性肾病
B. 肾小管性酸中毒
C. 周期性瘫痪
D. 尿崩症
E. 慢性肾小球肾炎
参考答案:B
第30题: [简答题]运动损伤的预防原则是什么?
参考答案:
运动损伤的预防原则是:加强思想教育,合理安排运动负荷,认真做好准备活动,合理安排教学训练和比赛,加强易损伤部位的练习,加强医务监督工作。
第31题: [单项选择]下列医学科研人员的道德规范,不包括( )。
A. 目的明确,动机纯正
B. 献身科学,造福人类
C. 敢想敢干,雷厉风行
D. 实事求是,一丝不苟
E. 戒骄戒躁,勇于探索
参考答案:C
第32题:[判断题](判断题)判断题,空气瓦斯混合气体中有其他可燃气体的·混入,往往会使瓦斯的爆炸浓度
下限降低。()省局煤矿瓦斯抽采作业试题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A
第33题:[单选题]( )口对口人工呼吸的方法是 。
A.打开气道,深吸气,张口向病人口内吹气,连续两次
B.捏住病人鼻孔,深吸气,张口向病人口内吹气
C.保持病人呼吸道通畅,一手捏紧病人鼻孔,吸气后张口包牢病人口部向内吹气
D.畅通气道后,一手捏住病人鼻孔,吸气,张口以 10-20
次/分钟的频率向病人口内吹气
参考答案:C
第34题: [单项选择]小儿拇指屈伸腱鞘炎的临床表现为()。
A. 与成人相同
B. 拇指掌指关节屈曲,运动困难
C. 用力屈伸时不会出现弹响声
D. 拇指间关节扳动后方能被动伸直,并出现弹响声
E. 以上均不正确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小儿拇指屈伸腱鞘炎又称“弹拇响”,主要表现为拇指屈伸时有弹响声,可引起患者手指的功能障碍。又因与成年的病因病机不同,故临床症状不完全相同。
第35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关于制作现场笔录的不正确的说法是( )。
A.A、记述要客观
B.B、记述要突出重点
C.C、笔录不一定要由勘查人员制作,可由消防机构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制作
D.D、有多处现场的,应综合制作勘查笔录
E.E、痕迹、物证、细目要详细记载
参考答案:CD
第36题: [简答题]在审判实践中,离婚与离婚损害赔偿之诉一般有两种结合方式:一是无过错方提出离婚请求,并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二是过错方提出离婚请求,而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被告作为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是否构成反诉?
参考答案:
我们认为,从反诉请求的独立性来看,反诉虽然以本诉的存在为前提,但反诉请求具有自身的独立性,原告的起诉日后无论是自愿撤回或是被驳回,对反诉的审理均不影响,法院仍应对反诉继续审理并作出裁判。显而易见,被告作为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必须是在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基础之上,即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与离婚请求紧密相连,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被告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则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故被告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没有相对的独立性,不能抵销和吞并原告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请求,不构成反诉。从诉的合并的角度来讲,原告在请求离婚的同时,提出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问题等,被告同意原告的离婚请求,但向原告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法院可以将这些诉讼标的合并审理,一并加以解决。即把几个有内在联系的诉,合并于一个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诉讼法上叫做诉的合并。诉的合并包括诉的主体的合并与诉的客体的合并,而离婚案件诉的合并属于诉的客体合并。诉的合并之目的在于简化诉讼程序,方便当事人诉讼。长期以来,我国审判实践中对离婚案件按照惯例一直实行诉的合并,除了考虑诉讼效率方面的因素外,更多的可能与我国婚姻家庭的实体法的立法体例有关。修订后的《婚姻法》仍然是以婚姻、家庭、财产为一体的立法例,在法院处理离婚案件中,一般也是一并审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诉讼请求。2001年《婚姻法》修订后,又增加了一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合并审理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诉讼程序,同时也可以消除当事人离婚后的后顾之忧。也就是说,当有过错一方的本诉是离婚时,无过错方作为被告提出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既不是对本诉项目的添加,也不是对本诉的反诉,而是一个新的诉。对于无过错方这个诉讼请求,由于其是在离婚的过程中提出的,故应当将其作为共同诉讼来处理。这既是查明案件事实之必须,也是节省诉讼成本之必要。这种诉的合并属于普通共同诉讼的范畴,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但前提条件必须是判决准予离婚,如果是判决不准离婚,则不应单独判处离婚损害赔偿,这也是主诉与附带之诉的关系。如同判决不准离婚,就不发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一样。离婚请求权是基于夫妻感情的破裂而主张夫妻关系的解除,而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基于侵权行为而主张受损权益的法律保护。也可以说,离婚请求权是主权利,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从权利。主权利不行使,从权利也就无法主张。《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对此规定的很明确:“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在同一个离婚案件中,被告提出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和原告的诉讼请求合并审理。被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预交诉讼费,被告不预交的,对该请求不予审理。
我来回答:
最新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