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题: [多项选择]汤姆为美国人,因在中国犯故意伤害罪被检察院起诉到某中级人民法院,该法院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A. 法院准许汤姆委托其美国好友著名大律师查里斯作为其辩护人,但规定查里斯不许以律师身份辩护,法院只将其作为普通的辩护人 B. 在法院开庭审理时,汤姆以合议庭中的某一审判员为受害人的大学好友为由向法庭申请其回避,该法庭以汤姆不享有此诉讼权利为由驳回了其回避申请 C. 该法庭驳回汤姆回避申请的决定书使用中文书写,并附有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的英文文本 D. 该法庭要求汤姆承担翻译的费用 参考答案:A,B,C 答案解析:[考点] 涉外刑事案件
[解析] A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33条韵规定,对于外国人或者无国籍的人,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B项错误,因为根据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