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题: [单项选择]村民甲(18周岁)路过村民乙家门口时,用一块石头向乙家所养且卧在乙家门口的狗打去,该狗立即扑向甲,甲因跑得快未被狗咬,狗咬伤了甲旁边的行人丙。丙因躲避,将路边丁叫卖的西瓜踩碎三个,丙因治伤支付医药费80元。丁的三个西瓜价值16元。对丙、丁损失应由谁赔偿( ) A. 丙的损失由甲赔偿,丁的损失由丙赔偿 B. 丙的损失由乙赔偿,丁的损失由丙赔偿 C. 丙的损失由甲和乙赔偿,丁的损失主要由甲赔偿,丙予以适当补偿 D. 丙、丁的损失均由甲赔偿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动物致损侵权责任的承担与紧急避险损失的承担。参见《民法通则》第127条和129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