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题: [单项选择]王某于2005年3月6日抢劫一路人李女。在抢劫中,王某将匕首刺中李女的腹部,致使李女失血过多死亡。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依法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王某未委托辩护人,则人民法院该怎样做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A. 征求甲同意并为其指定辩护人 B. 应当为甲指定辩护人 C. 征求甲同意后为其委托辩护人 D. 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考点] 指定辩护的情形 [解析] 《刑事诉讼法》规定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包括:(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2)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3)被告人是来成年人的。此处未成年人,是指开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