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题: [单项选择]某日,陈辉因高速驾车将行人苗乙撞伤,自己也身受重伤,法院一审判处陈辉赔偿苗乙各种费用15万元,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如果在诉讼中,苗乙因伤重不治而亡的,且苗乙孤身一人,则法院应裁定终结诉讼 B. 如果在诉讼中,陈辉死亡的,但查明陈辉有妻有子,则法院应裁定中止诉讼 C. 如果在诉讼中,陈辉答应赔付12万元后不治身亡,则其子承担诉讼后,此承诺对其子不再产生效力 D. 如果在诉讼中,苗乙在答应陈辉只赔付12万元后不治身亡,则其子在承担诉讼后,也只能要求陈辉赔付12万元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考点] 诉讼中止、诉讼终结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