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题: [单项选择]甲、乙、丙、丁、戊5人共同投资成立某合伙企业,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字号为东汇振兴纸制品厂。丙是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经营期间,主管税务机关查明该厂存在偷税行为,决定处以所偷税款1倍的罚款。该厂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本案诉讼代表人应( )。 A. 由甲、乙、丙、丁、戊5人推选产生 B. 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在甲、乙、丙、丁、戊5人中指定 C. 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人即丙担任 D. 由丙担任的前提是起诉时须经甲、乙、丁、戊4人共同书面授权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合伙企业提起行政诉讼时,以核准登记字号的合伙企业为原告,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为诉讼代表人。本案诉讼代表人应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人即丙担任。因此,C
第35题:[多选题]《建规》规定,避难走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 )规定。 A. 避难走道直通地面的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并应设置在不同方向 B. 避难走道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必须为A. 级 C. 避难走道内应设置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线电话 D. 防火分区避难走道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 E. 避难走道应设置火灾应急照明 参考答案:ABC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