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题: [单项选择]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40000元,付款方式为托收承付、验单付款。卖方甲根据合同规定发货后委托银行向买方乙收取货款,乙的开户银行于2010年5月15日(星期一)收到经甲的开户银行审查后的托收凭证及附件,当日通知乙。承付期满日,乙的账户上无足够资金支付,尚缺20000元。同年5月29日,乙存入30000元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乙应被计扣赔偿金的数额为( )。 A. 110元 B. 120元 C. 140元 D. 150元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解析]《支付结算办法》第192条规定,付款人开户银行对付款人逾期支付的款项,应当根据逾期付款金额和逾期天数,按每天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赔偿金,其中逾期付款天数从承付期满日算起(承付期满日银行营业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