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详情
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培训考试
题目详情:
发布时间:2024-06-12 06:03:14

[不定项选择题]1993年6月26日,银川铝型材厂从中国银行银川市支行中湖储蓄所购买了100张面额100元的定期定额有奖储蓄存单,存单背面标明中奖率为100%,1993年7月10日,中国银行银川市支行公开摇奖,在《宁夏日报》第4版上公布了中奖号码,同时规定从1993年7月15日至10月15日为兑奖期限,逾期不兑视为弃奖。在此期间,银川铝型材厂始终未去兑奖,1993年10月15日,在兑奖的最后一日,银川铝型材厂将有奖储蓄存单发给本厂职工代替欠发工人的工资。该厂职工王春林领到奖券后,经核对该奖券的号码003172号中了一等奖,奖金1万元。王春林即持该奖券到银行领取了奖金。银川铝型材厂得知王春林中奖情况后,认为此奖金应归厂方所有,没有及时兑奖是因厂方主管人员的疏忽大意、未了解中奖情况所致,王春林应将1万元奖金交回厂里,由厂里按幸运奖赠与王春林1888元。厂方意见被王春林拒绝,因而发生纠纷。银川铝型材厂遂向银川市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王春林返还奖金1万元,银川市城区人民法院认为,王春林在银川铝型材厂有重大误解的情况下领到存单,进而取得1万元奖金,无法律上原因应为不当得利,由王春林返还奖金。 据此于1994年5月20日判决王春林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返还银川铝型材厂不当得利1万元,王春林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4年8月8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如果王春林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则下列情况中,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不得再指令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的是:( )
A.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B.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案时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行为
C.原判决是经过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作出的
D.原判决系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审理后作出

更多"[不定项选择题]1993年6月26日,银川铝型材厂从中国银行银川市支行"的相关试题:

[不定项选择题]1993年6月26日,银川铝型材厂从中国银行银川市支行中湖储蓄所购买了100张面额100元的定期定额有奖储蓄存单,存单背面标明中奖率为100%,1993年7月10日,中国银行银川市支行公开摇奖,在《宁夏日报》第4版上公布了中奖号码,同时规定从1993年7月15日至10月15日为兑奖期限,逾期不兑视为弃奖。在此期间,银川铝型材厂始终未去兑奖,1993年10月15日,在兑奖的最后一日,银川铝型材厂将有奖储蓄存单发给本厂职工代替欠发工人的工资。该厂职工王春林领到奖券后,经核对该奖券的号码003172号中了一等奖,奖金1万元。王春林即持该奖券到银行领取了奖金。银川铝型材厂得知王春林中奖情况后,认为此奖金应归厂方所有,没有及时兑奖是因厂方主管人员的疏忽大意、未了解中奖情况所致,王春林应将1万元奖金交回厂里,由厂里按幸运奖赠与王春林1888元。厂方意见被王春林拒绝,因而发生纠纷。银川铝型材厂遂向银川市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王春林返还奖金1万元,银川市城区人民法院认为,王春林在银川铝型材厂有重大误解的情况下领到存单,进而取得1万元奖金,无法律上原因应为不当得利,由王春林返还奖金。 据此于1994年5月20日判决王春林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返还银川铝型材厂不当得利1万元,王春林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4年8月8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如果王春林向银川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若抗诉后再审结果是维持原判决的,该人民检察院想再次提出抗诉应如何进行:( )
A.直接再次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B.直接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C.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D.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多选题]1993年6月26日,银川铝型材厂从中国银行银川市支行中湖储蓄所购买了100张面额100元的定期定额有奖储蓄存单,存单背面标明中奖率为100%。1993年7月10日,中国银行银川市支行公开摇奖,在《宁夏日报》第4版上公布了中奖号码,同时规定从1993年7月15日至10月15日为兑奖期限,逾期不兑视为弃奖。在此期间,银川铝型材厂始终未去兑奖。1993年10月15日,在兑奖的最后一日,银川铝型材厂将有奖储蓄存单发给本厂职工,代替欠发工人的工资。该厂职工王春林领到奖券后,经核对,该奖券的号码003172号中了一等奖,奖金1万元。王春林即持该奖券到银行领取了奖金。银川铝型材厂得知王春林中奖情况后,认为此奖金应归厂方所有,没有及时兑奖,是因厂方主管人员的疏忽大意,未了解中奖情况所致,王春林应将1万元奖金交回厂里,由厂里按幸运奖赠与王春林1888元。厂方意见被王春林拒绝,因而发生纠纷。银川铝型材厂遂向银川市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王春林返还奖金1万元。 银川市城区人民法院认为,王春林在银川铝型材厂有重大误解的情况下领到存单,进而取得1万元奖金,无法律上原因,应为不当得利,由王春林返还奖金。据此于1994年5月20日判决王春林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返还银川铝型材厂不当得利1万元。王春林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4年8月8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本案中,王春林可以基于哪些理由提出再审申请?()
A.原判决遗漏了诉讼请求
B.本案的管辖违反了级别管辖
C.确定民事责任明显违背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
D.原审法院未向王春林送达起诉状
[多选题]1993年6月26日,银川铝型材厂从中国银行银 川市支行中湖储蓄所购买了 100张面额100元的定期 定额有奖储蓄存单,存单背面标明中奖率为100%。 1993年7月10日,中国银行银川市支行公开摇奖,在 《宁夏日报》第四版上公布了中奖号码,同时规定从 1993年7月15日至10月15日为兑奖期限,逾期不兑 视为弃奖。在此期间,银川铝型材厂始终未去兑奖。 1993年10月15日,在兑奖的最后一日,银川铝型材厂 将有奖储蓄存单发给本厂职工,代替欠发工人的工资。 该厂职工王春林领到奖券后,经核对,该奖券的号码 003172号中了一等奖,奖金1万元。王春林即持该奖 券到银行领取了奖金。银川铝型材厂得知王春林中奖 情况后,认为此奖金应归厂方所有,没有及时兑奖,是 因厂方主管人员的疏忽大意,未了解中奖情况所致,王 春林应将1万元奖金交回厂里,由厂里按幸运奖赠与 王春林1888元。厂方意见被王春林拒绝,因而发生纠 纷。银川铝型材厂遂向银川市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请求判令王春林返还奖金1万元。 银川市城区人民法院认为,王春林在银川铝型材 厂有重大误解的情况下领到存单,进而取得1万元奖 金,无法律上原因,应为不当得利,由王春林返还奖金。 据此于1994年5月20日判决王春林于判决生效后15 日内返还银川铝型材厂不当得利1万元。王春林向银 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1994年8月8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如果王春林向银川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若 抗诉后再审结果是维持原判决的,该人民检察院想再 次提出抗诉应如何进行?( )
A.直接再次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B.直接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C.报请最髙人民检察院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D.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不定项选择题]宁夏银川市的个体工商户甲时装商店,以零售和批发销售江苏的乙服装公司的品牌时装为主,以银川市当地丙袜业公司的丝袜销售为辅。甲时装商店在当地中国银行开立了账户,并进行了进销业务所涉及的一系列款项结算。 8月20日.甲时装商店的开户银行收到了在当地工商银行开户的收款人丙袜业公司交来的由甲时装商店于8月3日签发的金额30000元支票一份,丙袜业公司要求提示付款。当日,甲时装商店账户上有存款7362.5元。为此,开户行对该份支票采取的正确做法是( )。
A.可以受理,但要处以罚款
B.不予受理,并要处以罚款
C.不予受理
D.告知持票人该笔款项仍应由出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不定项选择题]共用题干 宁夏银川市的个体工商户甲时装商店,以零售和批发销售江苏的乙服装公司的品牌时装为主,以银川市当地丙袜业公司的丝袜销售为辅。甲时装商店在当地中国银行开立了账户,并进行了进销业务所涉及的一系列款项结算。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上述支票业务为正常业务,甲时装商店开户行正确的会计账务处理是()。
A.借记“单位活期存款”科目——丙袜业公司,贷记“单位活期存款”科目——甲时装商店
B.借记“单位活期存款”科目——甲时装商店,贷记“单位活期存款”科目——丙袜业公司
C.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贷记“同业拆借”科目
D.借记“单位活期存款”科目——甲时装商店,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以下资料,回答89-92题: 宁夏银川市的个体工商户甲时装商店,以零售和批发销售江苏的乙服装公司的品牌时装为主,以银川市当地丙袜业公司的丝袜销售为辅。甲时装商店在当地中国银行开立了账户,并进行了进销业务所涉及的一系列款项结算。 甲时装商店为了办理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银行应当为其开立的账户是( ) 。
A.临时存款账户
B.专用存款账户
C.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D.基本存款账户
[不定项选择题]共用题干 根据2008年5月4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的相关规定,2008年10月,某地私营企业与自然人共同投资兴建了一个小额贷款公司。 根据相关规定,该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 )。
A.最低为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
B.执行法律规定的上限
C.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
D.按照市场化原则,实行上限放开
[不定项选择题]共用题干 2008年5月4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以下简称《意见》)。2008年10月,某地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与2名自然人共同投资组建了向阳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截至2009年底,累计发放贷款7000万元,该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为5000万元。为进一步发展壮大,小额贷款公司拟进一步扩大资金规模。 2009年年底,该小额贷款公司对同一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余额不得超过( )万元。
A.200
B.250
C.300
D.500

我来回答:

购买搜题卡查看答案
[会员特权] 开通VIP, 查看 全部题目答案
[会员特权] 享免全部广告特权
推荐91天
¥36.8
¥80元
31天
¥20.8
¥40元
365天
¥88.8
¥188元
请选择支付方式
  • 微信支付
  • 支付宝支付
点击支付即表示同意并接受了《购买须知》
立即支付 系统将自动为您注册账号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订单号:

截图扫码使用小程序[完全免费查看答案]
请不要关闭本页面,支付完成后请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恭喜您,购买搜题卡成功
重要提示:请拍照或截图保存账号密码!
我要搜题网官网:https://www.woyaosouti.com
我已记住账号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