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详情
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培训考试
题目详情:
发布时间:2023-10-23 12:31:58

[简答题] 万松,男,汉族,1989年7月2日出生,是××省××市××中学高二学生,住××省××市××街×号。万松与被害人陈平(女,汉族,43岁)是邻居,同住一个四合院内,两家平时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2007年5月4日早上,万松在院里朗读英文,陈平下夜班回来正在熟睡,被吵醒后很不高兴,便冲到院中大声斥责万松。万松不服与其发生争执,陈平非常生气,上前一把夺走万松手中的英文课本转身回屋。为赶时间上学,万松只好忍气吞声先到学校去上课。当天下午7时许,万松放学后欲向陈平要回自己的英文课本,便来到陈平家。万松敲门入室,见陈平正在削苹果,便向陈平索要课本。陈平余怒未消,起身边骂边推万松出门,此间两人发生拉扯,在拉扯的过程中,陈平手中的水果刀将万松的左手背划伤,万松见状便夺刀,水果刀划伤了陈平的颈部,陈平双手捂住伤口,刀掉在地上,万松捡起水果刀朝倒地的陈平颈部、胸部、腹部等处连续猛刺数刀后逃离现场。陈平因失血过多当场死亡。案件发生后,万松在父亲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万松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追悔莫及。学校同学对此也深感震惊,认为万松性格内向,不善言语,平时表现较好,此案发生纯属意外。校方亦证明此前万松未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有:法医鉴定、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搜查笔录、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法医活体检验鉴定书、精神科学技术鉴定书、杀人凶器、现场照片及其他相关书证。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万松因生活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而故意杀人,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已涉嫌故意杀人,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陈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根据上列案情材料,拟写辩护词中辩护理由提纲。

更多"万松,男,汉族,1989年7月2日出生,是××省××市××中学高二学生"的相关试题:

[简答题] 万松,男,汉族,1989年7月2日出生,系××省××市××中学高二学生,住××省××市××街×号。万松与被害人陈平(女,汉族,43岁)系邻居,同住一个四合院内,两家平时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2007年5月4日早上,万松在院里朗读英文,陈平下夜班回来正在熟睡,被吵醒后很不高兴,便冲到院中大声斥责万松。万松不服与其发生争执,陈平非常生气,上前一把夺走万松手中的英文课本转身回屋。为赶时间上学,万松只好忍气吞声先到学校去上课。当天下午7时许,万松放学后欲向陈平要回自己的英文课本,便来到陈平家。万松敲门入室,见陈平正在削苹果,便向陈平索要课本。陈平余怒未消,起身边骂边推万松出门,此间两人发生拉扯,在拉扯的过程中,陈平手中的水果刀将万松的左手背划伤,万松见状便夺刀,水果刀划伤了陈平的颈部,陈平双手捂住伤口,刀掉在地上,万松捡起水果刀朝倒地的陈平颈部、胸部、腹部等处连续猛刺数刀后逃离现场。陈平因失血过多当场死亡。案件发生后,万松在父亲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万松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追悔莫及。学校同学对此也深感震惊,认为万松性格内向,不善言语,平时表现较好,此案发生纯属意外。校方亦证明此前万松未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有:法医鉴定、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搜查笔录、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法医活体检验鉴定书、精神科学技术鉴定书、杀人凶器、现场照片及其他相关书证。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万松因生活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而故意杀人,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已涉嫌故意杀人,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陈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根据上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辩护词中辩护理由提纲。
[单项选择]孙某(男,1983年7月4日出生)于 1997年6月30日、7月1日、7月2日连续三次盗窃财物,价值3万元;于1999年7月2日、7月3日连续二次盗窃财物,价值2万余元;于2000年1月1日又盗窃财物,价值1万元。案发后,孙某被捕归案。法院认定孙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其盗窃数额为:
A. 6万元
B. 5万元
C. 4万元
D. 1万元
[单项选择]孙某(男,1987年7月4日出生)于2001年6月30日、7月1日、7月2日连续三次盗窃财物,价值3万元;于2003年7月2日、7月3日连续两次盗窃财物,价值2万余元;于2004年1月1日又盗窃财物,价值1万元。案发后,孙某被捕归案。法院认定孙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其盗窃数额为( )。
A. 6万元
B. 3万元
C. 4万元
D. 1万元
[单项选择]中学生A于1981年4月5日出生,1998年3月28日重伤一名同学,1999年1月2日被捕,对A的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应负刑事责任
B. 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处罚
C. 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罚
D. 不负刑事责任
[单项选择]某购物中心于7月7日持电机厂7月2日开出的、8月2日到期、650000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向开户银行申请贴现,审查后予以办理,贴现率6‰,实付给购入中心的贴现金额为()元。
A. 646620
B. 650000
C. 646750
D. 653380
[单项选择]某工程已具备竣工条件,2009年7月2日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2009年 7月7日经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返修后于2009年7月20日再次验收合格,2009年7月31日,建设单位将有关资料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则该工程质量保修期自( )开始。
A. 2009年7月2日
B. 2009年7月7日
C. 2009年7月20日
D. 2009年7月31日
[单项选择]某中学高二学生马某和张某因开玩笑致互殴,马某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张某刺伤。公安机关以马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进行立案侦查。县医院的杨医生受公安机关的委托,对张某的伤情作了鉴定。公安机关也录取了现场目击者汪某的证言。马某与张某均为未成年人。本案中,属于当事人的有( )。
A. 汪某
B. 马某和张某
C. 马某和张某的父母
D. 杨医生
[单项选择]甲男1983年7月19日出生,是一名国家机关的公务员;乙女1984年2月3日出生,在某公安机关工作。在一次全国性的会议上,双方认识并建立了恋爱关系。2005年8月,甲乙协商准备登记结婚。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认为( )
A. 双方均已达到结婚年龄,予以登记结婚
B. 乙女没有达到结婚年龄,不予登记结婚
C. 双方未达到晚婚年龄,不予登记结婚
D. 甲男没有达到结婚年龄,不予以登记结婚
[简答题]某中学高二班的一次联欢会上,进行了一次猜谜,这个谜是这样的:桌子上放了三只盒子:一只绿色,一只蓝色,一只红色。在每只盒子上都粘了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不同的话:绿盒子上写着:糖果不在此盒中;蓝盒子上写着:糖果在此盒中;红盒子上写着:糖果不在蓝盒中。主持晚会的文娱委员说:“三只盒子中,只有一只盒子上的话是真的,其余两只盒子上的话都是假的,请大家通过这三句话来猜一猜糖果在哪一只盒子里,猜对的,请吃盒子里的糖。”李姗姗很快就猜出来了。请问:李姗姗是怎样猜出来的?
[单项选择]行为人于1986年7月1日出生,2000年7月1日故意杀人,能否追究其刑事责任( )。
A. 不能追究
B. 过1天就能追究
C. 肯定能追究
D. 应免予处罚
[单项选择]甲公司于7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出售一批原材料,要求乙公司在1个月内做出答复,该要约于7月2日到达乙公司。当月,因市场行情变化,该种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上升,甲公司拟撤销该要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能否撤销要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不可以撤销该要约。因该要约确定了承诺期限
B. 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乙公司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乙公司即可
C. 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承诺期限届满前到达乙公司即可
D. 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乙公司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发出即可
[单项选择]严某欲开办一家食品企业,于是向行政机关申请生产许可证。行政机关于7月2日受理了该申请,并于7月9日开始对企业的厂房、设备进行实地检验、检测,经过4天的检验、检测后,行政机关于7月24日作出了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授予该食品企业生产许可证,并于8月5日向严某颁发了生产许可证。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行政机关于7月9日对厂房、设备进行实地检验、检测,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
B. 行政机关7月24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
C. 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的时间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
D. 行政机关应当将检验、检测所需时间书面告知严某
[判断题]一期工程南区1970年7月2日宣布投产。
[简答题] 案情简介:1986年7月18日,赵C出生于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出生后用“赵C”进行户籍登记。2005年,用“赵C”申请第一代身份证,当年6月16日月湖公安分局签发了身份证。2006年8月份,当赵C到月湖公安分局江边派出所换发第二代身份证时,却被民警告知:公安部有通知,名字里面不能有“C”字。后来到月湖公安分局户政科了解,“赵C”的姓名进不了公安部户籍网络程序,被建议改名。2007年7月6日,赵C向鹰潭市公安局申请,要求继续使用“赵C”姓名。同年11月9日,鹰潭市公安局作出批复,要求赵C改名。依据是公安部《姓名登记条例(初稿)》有规定,已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外国文字、汉语拼音、阿拉伯数字等字样不能用。  为了捍卫自己的姓名权,赵C在2008年1月8日,到法院起诉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一审法院责令被告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允许赵C以‘赵C’为姓名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庭审理围绕 “C”是不是数字符号;取名“C”是否损害社会管理秩序;公安局拒绝换二代身份证是否合法展开辩论。  最后,在法院的反复协调下,当事双方在庭外都表示愿意妥协,双方最后达成和解。法院对“赵C姓名权”官司当庭作出二审裁定,裁定撤销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赵C将用规范汉字更改名字,鹰潭市月湖区公安分局将免费为赵C办理更名手续。 《姓名登记条例(初稿)》能否作为公安局作出批复的依据?为什么?
[单项选择]王某,1981年7月20日出生,1999年6月30日,因涉嫌抢劫,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于1999年8月2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的下列做法中合理的是:( )
A. 应不公开审理
B. 可以不公开审理
C. 应公开审理
D. 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应公开宣判

我来回答:

购买搜题卡查看答案
[会员特权] 开通VIP, 查看 全部题目答案
[会员特权] 享免全部广告特权
推荐91天
¥36.8
¥80元
31天
¥20.8
¥40元
365天
¥88.8
¥188元
请选择支付方式
  • 微信支付
  • 支付宝支付
点击支付即表示同意并接受了《购买须知》
立即支付 系统将自动为您注册账号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订单号:

请不要关闭本页面,支付完成后请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恭喜您,购买搜题卡成功
重要提示:请拍照或截图保存账号密码!
我要搜题网官网:https://www.woyaosouti.com
我已记住账号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