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详情
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培训考试
题目详情:
发布时间:2020-06-20 22:27:06

[简答题]十七、违规开具票据截留社会保险费款
案例6:广东某市原地税局林某某虚开票据案。林某某,广东省某市原地税局下属分局工作人员。
2013年至2016年,林某某利用其征收社会保险费及保管税收票证职务之便,采取“大头小尾”的方法,虚构有关单位小额社保缴费套取空白税收票证,并利用空白税收票证虚开土地交易、房产交易业务完税凭证票据,骗取税费116.5万元,虚开企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票证,骗取个人社会保险费535.89万元。
2017年5月,林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追究刑事责任。(案例来源:纪检监察部门发布案例)
案例7:某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收员熊某等挪用公款案。2006年10月,参保人员李某因工作调动需要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某市城区,该市社保局工作人员在查询李某缴费情况时未发现其缴费记录。李某得知后,出示了本人已缴纳社会保险费单据,经核对,发现李某所持缴纳社会保险费单据(机开税收通用缴款书)第一联与财务记账第五联填写的缴费人和缴费金额均不相符。社保局迅速将此情况通报地税局,地税局派人将不符的票据收回进行核对,发现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人员熊某和目某有重大嫌疑,而且涉案金额较大。鉴于此,市地税局迅速将此案移送市检察院。
经查,熊某在2004年下半年至2006年10月任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服务科征收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开税收通用缴款单的手段共作案63起,挪用收取的社会养老保险费178.75万元。其中,挪用的最大一笔有48万元,而挪用的社会保险费绝大多数都被二人用于“赌码”(地下六合彩),最终血本无归,案发后,熊某退款1.5万元,余款已被目某用于非法活动,无法追回。
2007年目某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熊某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案例来源:人社部门警示案例)
案例8:某县养老保险中心宋某挪用费款案。2008年,某县养老保险中心员工宋某在为一家企业48名工作人员办理缴费手续时,向中心财务人员张某谎称“收下钱,明天就给你”,张某在未收取现金的情况下,轻信宋某承诺,违规向宋某出具了48人的“社会保险费征收专用票据”,金额共计19.8万元。宋某又让业务员王某在参保人员手册上做了登记、盖章,从而办完48人的缴费手续。宋某将其所收取的19.8万元养老保险费全部用于个人还债、消费。在此期间,出纳张某既未上缴票据,也未向股长和主任汇报,直至2009年1月初,财务年终结账发现问题后,张某才向该中心主任汇报。
2009年2月,该中心向县检察院反贪局报案。(案例来源:人社部门警示案例)
案例9:某县社保工作人员吴某私开票据案。吴某,男,1971年1月生,某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征收股办事员,负责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的经办工作。2003年12月至2004年11月,利用单位财务对已盖章的空白收据保管不严的漏洞,私自开具盗用的财务票据,先后向县渔政渔监大队、县供销联社、县海洋与渔业局、林场等参保单位收取社会保险费5.23万元。款项收取后,吴某没有拿到中心入账,而是将该款项借给其姐夫。
2006年2月,法院判决吴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案例来源:人社部门警示案例)
思考问题:以上案例中,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有哪些?如何在工作中防范此类风险?对于做好社保费征收工作有何启示?

更多"[简答题]十七、违规开具票据截留社会保险费款案例6:广东某市原地税局林"的相关试题:

我来回答:

购买搜题卡查看答案
[会员特权] 开通VIP, 查看 全部题目答案
[会员特权] 享免全部广告特权
推荐91天
¥36.8
¥80元
31天
¥20.8
¥40元
365天
¥88.8
¥188元
请选择支付方式
  • 微信支付
  • 支付宝支付
点击支付即表示同意并接受了《购买须知》
立即支付 系统将自动为您注册账号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订单号:

请不要关闭本页面,支付完成后请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恭喜您,购买搜题卡成功
重要提示:请拍照或截图保存账号密码!
我要搜题网官网:https://www.woyaosouti.com
我已记住账号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