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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03 20:09:35

[单项选择]杜预认为立法的一条根本原则是()。
A. 以民为本
B. 简直
C. 明德慎罚
D. 德主刑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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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杜预认为立法的一条最根本的原则是()
A. 明的慎罚
B. 德主刑辅
C. 简直
D. 礼乐抚于中
[判断题]徐显明教授认为立法就是救济权利。
[单项选择]德意志帝国宪法第十一条:“联邦对于各邦赋税之征收与征收之种类,如认为必要时,得以立法手续,以章则规定其性质及征收方法,使得保持重要之社会利益及免除下列弊病……”。由此可基本判断德意志帝国是()
A. 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的国家
B. 中央集权的国家
C. 地方分权的国家
D. 赋税制度统一的国家
[名词解释]立法
[单项选择]如果时间是一条河,那么人则是这条河的()了。
A. 源头
B. 水流
C. 浪花
D. 主干
[单项选择]职业道德立法是公共管理伦理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明显标志,而()则是职业道德立法领先的国家。
A. 加拿大
B. 英国
C. 德国
D. 美国
[单项选择]土地所有权是(),它包含着一条重要的立法原则。
A. 可交易
B. 不可交易
C. 通过行政手段可交易
D. 根据市场可调整
[简答题]

阅读下列材料(15分): 材料一关于政权组织的法律
第一条立法权由众议院与参议院两院行使。
第二条共和国总统,由参议院与众议院联合而成的国民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
第五条共和国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得解散法定任期尚未届满的众议院。
关于参议院组织的法律
第九条参议院得组成最高法院,以审判共和国总统或部长及审理危害国家安全案 关于政权机关之间关系的法律
第二条共和国总统宣布会议的闭会。总统有权召开两院的特别会议。在会议的闭会时期,如果每院有绝对多数要求开会,总统也必须召集两院。
第九条共和国总统,非先得两院的同意,不得宣战。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1875年)
材料二第十一条皇帝在国际关系上为帝国的代表,以帝国的名义宣战与媾和,同外国缔结同盟及其他条约,委派并接受使节。
第十二条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第十五条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
第十七条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
第二十三条帝国的全部军事力量组成为统一的军队,在平时和战时受皇帝指挥。
——《德意志帝国宪法》(1871年) 请回答: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是如何制定出来的?
[简答题]

材料一:“第一条,第一项,本宪法所授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与众议院组成之国会。……第七项,凡通过众议院及参议院之法案,应于成为法律前呈于合众国大总统。大总统如批准该项法案,即应签署之,否则退还之。……第二条,第一项,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大总统,大总统任期为四年。……第三条,第一项,合众国之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及其国会随时制定与设立之低级法院。最高法院与低级法院之法官非玩忽职守,得终身任职。……”
——引自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材料二:“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讯、信仰等自由;……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引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三: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为工农社会主义国家。苏联之经济基础为社会主义经济体系及社会主义生产工具与生产资料所有制。苏联社会主义所有制表现为两种形式:国家财产(全民财产);合作化集体农庄财产(各集体农庄财产、各合作社财产)。
──《1936年苏联宪法》
材料四:“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一律平等。……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现在主要有下列各种:国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合作杜所有制,即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资本家所有制。第六条,国营经济是全民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和国家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物质基础,国家保证优先发展国营经济。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比较材料四和材料二,两个文件反映的政权性质有何不同?在维护民主权利方面哪一个文件的作用更大?说明理由。
[单项选择]在检修校验表时,有人总结了以下几条经验,你认为哪一条不对()
A. 当液柱式压力计工作液为水时,可在水中加一点红墨水或其他颜色,以便于读数。
B. 在精密压力测量中,U形管压力计不能用水作为工作液体。
C. 在冬天应用酒精或酒精、甘油、水的混合物,而不用水来校检浮筒液位计。
D. 更换倾斜微压计的工作液时,酒精的重度差不了多少,对仪表几乎无影响。
[单项选择]“第一条:立法权由众议院与参议院两院行使。第二条:共和国总统,由参议院与众议院联合而成的国民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此条文最有可能出自()
A. 《权利法案》
B. 美国1787年宪法
C.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D. 《德意志帝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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