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某中外合资冰箱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企业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冰箱取得不含税收入2400万元、出租房屋取得收入12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00万元(不包括购进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的进项税额);
(2)发生冰箱销售成本110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430万元;当年支付残疾人工资为34万元,已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3)发生财务费用220万元,其中:1月1日以集资方式筹集生产性资金300万元用于生产,期限1年,支付利息费用3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6%);2013年4月1日向银行借款500万元用于建造厂房,借款期限2年,本年向银行支付了4个季度的借款利息30万元,该厂房于2014年10月31日完工结算并投入使用,企业将利息全部记入了财务费用;
(4)发生管理费用26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30万元,新产品研发费60万元);
(5)“营业外支出”账户记载金额44万元。其中:合同违约金4万元;通过民政局对南方灾区的重建捐赠自产产品一批,账面成本40万元(当期同类货物不含税销售价格为56万元);
(6)本年12月购入一套节能节水专用设备自用,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3.4万元,专用发票已通过认证;
(7)投资收益账户反映:2012年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本年取得利息所得50万元;2011年对境内某居民企业进行直接投资,本年分回投资收益180万元(被投资方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某市化妆品生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化妆品,2014年度有关生产经营情况为:
(1)销售自产化妆品给某大型商场,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3000万元。销售自产化妆品给使用单位和消费者个人,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23.4万元。
(2)当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215万元。
(3)当年化妆品销售成本共计为1300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120万元(含业务招待费40万元);财务费用10万元。
(5)销售费用500万元(含广告费200万元,业务宣传费100万元)。
(6)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150万元(包括支付给实习生工资1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5万元并取得专用收据,实际支出职工福利费25万元(包括支付给实习生的福利费1万元)、职工教育经费5万元。
(7)营业外支出30万元,其中被工商部门行政罚款6万元,向本厂困难职工直接捐赠4万元,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
(8)接受捐赠收入180万元,当年向境内居民企业进行投资取得收益为57.5万元(被投资方所得税税率为20%)、境外分回投资收益20万元(被投资方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0%)。(上年超过标准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40万元)已知: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30%。
要求:根据所给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我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