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30日下午,《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表决通过。根据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个税工薪所得费用减除标准(即起征点)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这一调整将有利于()
①扩大征税范围
②调节个人收入分配
③增加财政收入
④促进公平分配
2011年4月22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国务院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国家就提高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等问题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这体现了()
①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②固定性是税收的基本特征
③税收的无偿性是强制性的保障④依法治国的原则
2011年4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截至5月10日上午7点,全国人大网上已经收到了209429条意见,创人大立法网上征求意见数纪录。而登陆到全国人大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管理系统,我们可以看到,网页上在三方面征求民意,首先是3000元的个税起征点,其次是七级个人所得税税率,还有征税税款上缴时限。在每一项内容下面,我们可以看到赞成、反对、修改和其它四个选项,选项下面还有供网民提供修改意见的空白。
运用所学知识,结合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从2011年9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从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这一调整()
①表明国家利用再分配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
②意味着3500元以下收入的工薪劳动者不再是纳税人
③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的税负,有利于实现藏富于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④缩小了征税范围,意味财政收入将减少
2011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及草案说明公布在中国人大网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收到社会各界群众通过电话、信函和邮件等形式反馈的建议和意见万余条。
据此回答小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在修订之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曾公布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以近24万条征求意见创下单项立法征求意见数之最。该法规定,将个税起征点由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这就意味着月收入低于3500元的工薪族不再缴纳个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由目前的28%下降到8%以下。专家指出,个税起征点提高的受益者主要是中低收入者,将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的修订及实施,谈谈对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的认识。
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个人所得税是()
①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②可以避免对一个经营额重复征税
③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有效手段④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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