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1787年宪法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部分,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掌握立法权。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军队总司令,掌握国家的行政大权;总统对宪法负责,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但国会复议时若以三分之二多数再次通过,即为有效;总统有权提名任命政府高级官员;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但须得到国会的批准方可生效。最高法院掌握司法权,对法律拥有最高司法解释权,经过审查可以宣布国会的立法违宪,可以宣布总统或政府行为违宪。三者独立平等,但互相制约,以防止专制的出现,这充分体现了三权分立原则。
根据现行的美国宪法第二十二修正案,美国总统任期4年,可以连任一届。法律上说总统由选举人团于选举年12月“间接选举”产生,但选举人投票意向由选民事先决定,绝大多数州和首都实行“胜者全得”制度。
——摘编自人教版《历史必修一》等
材料二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审判机构,由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的9名终身法官组成,其判例对全国有约束力,享有特殊的司法审查权,即有权通过具体案例宣布联邦或各州的法律是否违宪。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官只要忠于职守,可终身任职。终身制可以保证法官不受来自行政机构的压力,确保司法不偏不倚,当政府成为诉讼一方当事人时,法官也不用违背法律与良心作出有利于政府的裁决。
因为在该部门任职是终身的,所以必然很快消除对任命他们的权力的一切依赖思想。因此,虽然联邦最高法院法官是由参议院提名及同意,总统任命的,但一旦这些被提名人当上终身制的法官,他们就无需再服从其原先的政党、总统、参议院的意志来审判。
——摘编自庄崴《论美国宪法的特点》等
材料一新诞生的美利坚合众国是13个邦国之间的联盟。国家无权制定统一关税,不掌握军队,没有统一的宪法。各邦拥有独立的内政外交权力,有权征兵、征税和发行货币,各邦之间互设关卡。
材料二美国1787年宪法第一条第八款规定合众国国会有征兵、发兵、发行纸币、制定工商业政策、建立军队、决定军事及外交政策、决定对外和战、管理对外贸易等权力;第一条第十款规定各州无权自行发行货币、征收关税、保有军队、宣战、媾和、外交等。
材料三本宪法所授予的全部立法权,均属于……合众国国会。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众两院可各自反对对方所提法令。
——摘自《美利坚合众国宪法(1787年)》
材料四联邦政府在全国范围内行使主要国家权力。各州仍拥有对本州人民直接管理的权力,人民选举国会议员的资格仍由各州来决定。
材料一新诞生的美利坚合众国是l3个邦国之间的联盟。国家无权制定统一关税,不掌握军队,没有统一的宪法。各邦拥有独立的内政外交权力,有权征兵.征税和发行货币,各邦之间互设关卡。
材料二美国1787年宪法第一条第八款规定:合众国国会有征税.发兵.发行纸币.制定工商业政策.建立军队.决定军事及外交政策.决定对外和战.管理对外贸易等权力;
第一条第十款规定:各州无权自行发行货币.征收关税.保有军队.宣战.媾和.外交等。
材料三本宪法所授予的全部立法权,均属于……合众国国会。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众两院可各自反对对方所提法令。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1787年)》
材料四联邦政府在全国范围内行使主要国家权力。各州仍拥有对本州人民直接管理的权力,人民选举国会议员的资格仍由各州来决定。
材料五美国宪法规定:总统和议会议员都由人民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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