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详情
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培训考试
题目详情:
发布时间:2023-10-03 09:22:00

[单选题]甲公司有两个股东:乙公司(持股60%).丙个人(持股40%),乙公司有2个股东:丁个人(持股60%).戊个人(持股40%),应识别()为甲公司受益所有人。
A.丙
B.乙和丙
C.丙和戊
D.丙和丁

更多"[单选题]甲公司有两个股东:乙公司(持股60%).丙个人(持股40%)"的相关试题:

[单选题]零盛公司的两个股东是甲公司和乙公司。甲公司持股70%并派员担任董事长,乙公司持股30%。后甲公司将零盛公司的资产全部用于甲公司的一个大型投资项目,待债权人丙公司要求零盛公司偿还货款时,发 现零盛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对丙公司应承担清偿责任
B.甲公司和乙公司按出资比例对丙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C.甲公司和乙公司对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丙公司只能通过零盛公司的破产程序来受偿
[单选题]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
A.20
B.30
C.10
D.51
[单选题]7.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 ),最大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 )。
A.A.自然人,10%
B.B.自然人,20%
C.C.银行业金融机构,20%
D.D.银行业金融机构,10%
[单选题](2018年)甲公司为生产经营需要向乙合伙企业借款300万元,由丙个人独资企业提供价值200万元的房屋作抵押。乙合伙企业、丙个人独资企业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另外,甲公司又以一张汇票出质,与乙合伙企业签订了质押合同:甲公司将汇票交付给乙合伙企业,但未办理出质登记。根据《物权法》规定。下列关于本案合同效力和担保物权设立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质押合同无效
B.抵押权设立无效
C.质权设立无效
D.抵押合同无效
[多选题]张某为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持股比例为15%;李某为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比例为4%,上述持股均有表决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张某和李某均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张某同时有权复制上述材料,并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李某同时有权查阅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
B.李某的持股比例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要求,但不符合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比例要求
C.张某的持股比例符合单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比例要求,李某的持股比例不符合单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董事会的比例要求
D.张某和李某的持股比例均符合单独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要求
[单选题]8村镇银行中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 .。
A.10%
B.20%
C.30%
D.50%
[判断题]73.信托公司股东持股未满两年不转让所持股份,但上市信托公司除外。
A.正确
B.错误
[单选题]S公司为甲、乙两个股东共同投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一年后,甲、乙股东之外的另一个投资者丙意图加入S公司。经协商,甲、乙同意丙以一项非专利技术投入,三方签订协议确认该非专利技术的价值为400万元。该项非专利技术的账面余额为560万元,市价为52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该项非专利技术在S公司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400
B.560
C.0
D.520
[判断题]股东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A.正确
B.错误
[多选题]对于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参股股东的客户,可以按( )原则确定应归属的集团。
A.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股东所属的集团客户
B.股权占比最高的股东所属的集团客户
C.在农业银行信用余额占比最高的股东所属的集团客户
D.最先纳入统一管理的股东所属集团客户
[单选题]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在董事会及监事会还未履行召集职责时,持股2%股东王某直接召集了股东大会,该股东持股时间60天,会议如期举行,并在股东大会上形成了一项决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东大会决议的效力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无效
B.可撤销
C.不成立
D.有效
[单选题]主要股东是指占股比例超过( )%(含)的股东,如实际控制人不持股的应包括实际控制人。
A.20
B.25
C.30
D.35
[简答题]林森木业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林木集团系林森木业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45%。 2016年10月27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林木集团的破产重整申请。2017年5月,林木集团第一股东赵某与新民投资开始实质性磋商,由新民投资以向林木集团注资的方式参与重整。2017年9月18日,新民投资与赵某等林木集团股东签署重组框架协议。2017年9月20日,林森木业对该重组框架协议签订事宜予以公告。 2017年12月26日,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林木集团的破产重整计划草案。根据该破产重整计划,新民投资向林木集团注资后,将持有重整后的林木集团85%的股权。 2018年2月12日,新民投资公布要约收购报告书,向林森木业除林木集团以外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全部无限售流通股的要约。新民投资发布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显示:此次要约收购有效期为2018年2月14日至2018年4月10日;预定收购股份数量为6亿股;收购价格为每股9.77元;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新民投资未买入林森木业任何股票。2月12日前30个交易日内,林森木业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每股9.76元。 2018年3月,林森木业独立董事钱某因个人健康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职。 2018年4月9日,林森木业董事会发布《致全体股东报告书》,对股东是否接受新民投资的要约提出建议。 持有林森木业股票的孙某于2018年3月30日委托其开户的证券公司办理接受前述收购要约的预受手续。4月9日,孙某反悔前述预受承诺,并委托证券公司撤回预受。 2018年5月,中国证监会因新民投资副董事长李某涉嫌内幕交易对其立案调查。经查,李某于2017年9月15日以每股7.8元的价格买入林森木业10万股,并于要约收购有效期内接受了要约。李某辩称:其买入林森木业股票时,不仅重组框架协议尚未签署,林木集团重整计划草案能否获得通过也不确定,故新民投资向林木集团注资一事尚未形成内幕信息。李某对其买入行为未给出其他理由。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新民投资按照重整计划向林木集团注资,是否构成对林森木业的收购?并说明理由。 (2)新民投资按照重整计划向林木集团注资,是否必须向林森木业所有其他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并说明理由。 (3)新民投资对林森木业的要约收购价格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4)钱某能否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并说明理由。 (5)林森木业发布《致全体股东报告书》的时间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6)孙某能否撤回预受?并说明理由。 (7)李某关于其购买股票时内幕信息尚未形成的主张是否成立?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并分别说明理由。
[多选题]公司客户经理-信贷----(多选题)对于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参股股东的客户,可以按以下原则确定应归属的集团:( )
A.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股东所属的集团关联客户。
B.股权占比最高的股东所属的集团关联客户。
C.在本行信用余额占比最高的股东所属的集团关联客户。
D.最先纳入统一管理的股东所属集团关联客户。
[单选题]张某是红叶有限责任公司的小股东,持股5%;同时,张某还在枫林有限责任公司任董事,而红叶公司与枫林公司均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红叶公司多年没有给张某分红,张某一直对其会计账簿存有疑惑。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张某可以口头形式提出查账请求
B.张某无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C.红叶公司有权要求张某先向监事会提出查账请求
D.红叶公司有权以张某的查账目的不具正当性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为由拒绝其查账请求
[多选题]甲持有硕昌有限公司69%的股权,任该公司董事长;乙、丙为公司另外两个股东。因打算移居海外,甲 拟出让其全部股权。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因甲的持股比例已超过2/3,故不必征得乙、丙的同意,甲即可对外转让自己的股权
B.公司章程限制甲转让其股权,则甲可直接修改章程中的限制性规定,以使其股权转让行为合法
C.甲可将其股权分割为两部分,分别转让给乙、丙
D.甲对外转让其全部股权时,乙或丙均可就甲所转让股权的一部分主张优先购买权

我来回答:

购买搜题卡查看答案
[会员特权] 开通VIP, 查看 全部题目答案
[会员特权] 享免全部广告特权
推荐91天
¥36.8
¥80元
31天
¥20.8
¥40元
365天
¥88.8
¥188元
请选择支付方式
  • 微信支付
  • 支付宝支付
点击支付即表示同意并接受了《购买须知》
立即支付 系统将自动为您注册账号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订单号:

截图扫码使用小程序[完全免费查看答案]
请不要关闭本页面,支付完成后请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恭喜您,购买搜题卡成功
重要提示:请拍照或截图保存账号密码!
我要搜题网官网:https://www.woyaosouti.com
我已记住账号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