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医疗改革是世界性难题。2010年,美国奥巴马总统的医疗改革法案在国会获得通过。但由于公共卫生属于各州的“保留权”,有过半的州对医改法案发起挑战。2012年6月,美最高法院裁决奥巴马医改法案要求各州扩大医保补助范围的规定侵犯了各州权力。奥巴马表示,如果各州能够实现原定医改目标,各州可以在2014年起单独制定医改法案,并放弃执行联邦政府的计划。
2008年底,我国成立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地从本地实际出发,切实抓好组织落实、创新试点工作。到2014年,我国已构建起世界上最大的全民基本医保网,为世界难题的解决提供了“中国方案”。这离不开我国政府强大的组织优势。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医疗改革是世界性难题。2010年,美国奥巴马总统的医疗改革法案在国会获得通过。但由于公共卫生属于各州的“保留权”,有过半的州对医改法案发起挑战,认为奥巴马的医改法案是对州主权史无前例的侵犯。2012年6月,美最高法院裁决奥巴马医改法案要求各州扩大医保补助范围的规定侵犯了各州权力。奥巴马表示,如果各州能够实现原定医改目标,各州可以在2014年起单独制定医改法案,并放弃执行联邦政府的计划。
2008年底,我国成立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地从本地实际出发,切实抓好组织落实、创新试点工作。到2013年底,我国已构建起世界上最大的全民基本医保网,为世界难题的解决提供了“中国方案”。这离不开我国政府强大的组织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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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国会可用2∕3的多数推翻总统对国会法案的否决,可通过法律规定法院的组织与权限。众议院有权对犯有“背叛、行贿、受贿或犯有其他重大罪行和恶行”的总统、副总统提出弹劾。
材料二:“宪法规定立法权归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两院制议会。众议院议员任期4年,参议院议员由地方参议会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间接选出,任期7年。每3年改选其中的1∕3……”。
材料三:“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税,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过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材料四:宪法第15条:“由皇帝任命帝国首相”;第18条:“(皇帝)有创制法律之权”;第12条:“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以及使议会延期或得结束。”
回答下列问题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国会可用2/3的多数推翻总统对国会法案等的否决,可通过法律规定法院的组织与权限。众议院有权对犯有”背叛、行贿、受贿或犯有其他重大罪行和恶行”的总统、副总统等提出弹劾……
材料二:“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方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过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材料三:近代法国产生了12部宪法,1789年到1875年的近90年内,法国平均每7年更换一次宪法。这样频繁更换宪法实属罕见……但是,它们大都受革命的影响,不同程度地反映和巩固革命的光辉成果……很多宪法还将《宣言》作为序言,或者确认《宣言》的基本内容。
——北京大学出版社《外国法制史》
请回答:
2011年2月2日美国国会参议院投票否决了全盘废除奥巴马医改法案的议案,但同意剔除医改法案中一项关于税收申报的条款。鉴于民主党在参议院占据多数,共和党人全盘废除医改法案的努力在该院“流产”早在预料之中。新国会上任以来,共和党一直把废除医改法案作为优先要务之一。除立法途径外,共和党还谋求通过司法途径废除医改法案。这表明在美国()
①两党在一些具体议题上政策主张有明显
②明显两党制是社会各利益集团相互制衡的机制保障
③总统要对国会负责,受国会的监督
④实行三权分立制,行政权受到立法权及司法权的制约
材料一合众国的立法权,属合众国国会,国会由一个参议院和一个众议院组成……经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的法案,在正式成为法律之前,须呈递合众国总统,由总统审批。倘若……该议院的议员以三分之二仍然通过法案,该法案成为法律。
行政权力赋予总统,总统任期四年……总统有权缔结和约,但须争取参议院的同意,并须出席的参议员中三分之二的人赞成,他有权提名,并于取得参议院的同意后,任命大使、最高法院的法官。
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一个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最高法院和低级法院,如果尽忠职守,应继续任职。
任何一州,未经国会同意,不得对进口货或出口货征收任何税款,但为执行本州检查法所绝对必需者除外。任何一州对进口货或出口货所征全部税款的纯收益供合众国国库使用;所有这类法律得由国会加以修正和控制。
材料二是否确立和实行宪政,是区别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政治尺度。所谓宪政指的是政府的权力受到宪法的制约,只能依据宪法的条款来进行统治。它意味着一种有限政府,即政府只能拥有和行驶人民同意授予它的权力并只能为了人民同意的目的去施政。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现代意义上的宪政体制的国家。美国人在继承前人的政治思想和英国的政治体制的基础之上,提出了独具特色的宪政思想,建立起全新的宪政体制……有学者把联邦与各州之间的分权称为“纵向分权”或“垂直分权”,以区别于政府内部立法、行政与司法部门之间的“横向分权”或“水平分权”。
——钱承旦主编《世界现代化历程·北美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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