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题;ABC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M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M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实施审计。M公司主要从事小型电子消费品的生产和销售,销售方式以赊销为主。注册会计师甲和乙于2014年1月20日进驻M公司,2月1日完成审计工作,2月5日编制完成了审计报告。
资料一:经过注册会计师甲和乙的了解,M公司销售与收款循环相关业务流程与内部控制如下(假设不考虑其他内部控制):(1)M公司设有销售部门、货物保管装运部门、生产部门和会计部门。
(2)销售部门职员接受客户订单,与经批准销售的顾客名单核对,对未列入名单的客户由销售部门经理来决定批准销售与否。
(3)销售部门经理负责审批客户的信用额度,符合信用额度的销售,编制一式多联的未连续编号的销售单。(4)货物保管装运部门根据经过批准的销售单供货并装运产品,填写连续编号的装运凭证,装运凭证一式多联。
(5)会计部门的会计人员Y根据经过批准的销售单和产品装运凭证填写销售发票,同时登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收账款"明细账。
(6)财务人员P负责对销售发票的编制作内部审查,将销售发票的商品总数与装运凭证的商品总数相核对,将销售发票的商品价格与经过批准的商品价目表相核对,并且重新计算发票计价的正确性。
资料二: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所了解的有关采购与付款循环的控制,部分内容摘录如下:(1)每月末,各分部经理根据历史数据和近期销售情况,通过系统向公司报送下月采购需求表,采购部门根据各分部上报的采购需求表汇总后,在考虑特殊因素的情况下,生成下月采购计划,采购计划报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批准。采购部门根据经过批准的采购计划,安排采购业务。
(2)对临时或突发采购业务,由请购人在系统中添加自动连续编号的请购申请,如果请购金额为10万人民币以下由采购经理审批,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由管理采购的副总经理审批,超过权限的重大金额需要集体决策,经批准的请购单自动生成连续编号的采购订单(系统此时显示为"待处理"状态),未批准的请购单标识未批准。每日,采购部门的采购信息管理员甲随时处理系统发来的采购订单,根据货物类别和数量,确认供应商,并向供应商发出订单(系统此时显示为"已处理&
ABC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审计甲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A注册会计师为审计项目合伙人。甲公司部分财务数据采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审计项目组于2013年11月1日至7日开始了解甲公司情况及其环境并在相关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了解和测试的内部控制事项,摘录部分事项如下:(1)发出产成品时,由销售部门填制一式四联的出库单。并将出库单第一联交仓库,第二联交发运部门,第三、四联作为开发票的依据。
(2)在开具销售发票之前,先核对装运凭证和销售单,然后根据销售单填写销售发票价格。
(3)甲公司所有原材料等类似存货的采购需要经授权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部根据经批准的请购单编制连续编号的订购单。货物运达后,验收部根据订购单的要求验收货物,盘点、并检查商品然后编制一式多联的连续编号的验收单。仓储部门根据验收单验收货物,在验收单上签字后,将货物移入仓储中心加以保管。验收单上有数量、品名等要素。验收单一联交采购部门编制付款凭单,月末交财务部门。
(4)财务部门审核付款凭单后,支付采购款项。出纳Y根据已批准的付款凭单,在确定支票收款人名称与付款凭单内容一致后签署支票,并在付款凭单上加盖"已支付"的印章。为了方便付款,公司签署支票所需的支票印章、财务经理个人名章由会计Z负责保管。
(5)生产计划部根据批准的顾客订单,签发预先顺序编号的生产通知单。仓库部门根据从生产部门收到的领料单发出原材料,领料单通常一式三联,其中一联连同材料交给领料部门,一联留在仓储中心登记材料明细账,一联交财务部门进行材料收发核算和成本核算。
(6)甲公司设立了内部审计部,并直接对总经理负责。每年对子公司和各业务部进行审计,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提交总经理。
要求:假定未描述的其他内部控制不存在缺陷,请指出甲公司内部控制设计或运行中是否存在缺陷,如果存在缺陷,请分别指正。
ABC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A注册会计师作为项目合伙人,根据审计业务的要求,组建了甲公司审计项目组。假定存在下列情形:(1)A注册会计师以市场价格购买甲公司开发的房产一套,并一次性支付房款150万元。
(2)A注册会计师的姐姐于2013年购买甲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券,面值2000元,即将到期。
(3)接受委托后,项目组成员B被甲公司聘为独立董事。为保持独立性,在审计业务开始前,ABC会计师事务所将其调离项目组。
(4)ABC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C不属于项目组成员,其妻子继承父亲遗产,其中包括甲公司内部职工股20000股。
(5)项目组成员D的哥哥在甲公司担任后勤部副主任。要求:针对上述情形,分别判断是否对审计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并简要说明理由。
ABC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负责审计上市公司甲银行2014年度财务报表,并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审计项目合伙人。相关事项如下:(1)A注册会计师是新晋升的合伙人,首次负责银行审计项目,以前一直从事房地产行业的审计。
(2)B注册会计师担任甲银行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B注册会计师对银行审计非常有经验,曾担任甲银行2007年度至2012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
(3)在审计过程中,A注册会计师就所有重大问题与B注册会计师进行了讨论,并由B注册会计师作出决策。
(4)在出具审计报告前,A注册会计师就一重大会计问题向会计师事务所技术部门进行了咨询。由于双方意见一致,A注册会计师没有就咨询事项和结果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5)审计项目组成员C发现甲银行财务经理有舞弊的迹象。B注册会计师根据对甲银行财务经理的了解,认为其不会舞弊,没有必要追加审计程序,并说服A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审计报告。
(6)A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后次日对所有审计工作底稿进行了复核。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及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成员存在哪些可能违反审计准则、质量控制准则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情况,并简要说明理由。
ABC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审计甲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的财务报表,A注册会计师作为审计项目合伙人负责该项目并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甲公司部分财务数据采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审计项目组于2013年11月1日至7日开始了解甲公司情况及其环境并在相关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了解和测试的内部控制事项,部分事项摘录如下:(1)发出产成品时,由销售部门填制一式四联的出库单。出库单第一联交仓库登记产成品卡片,第二联交发运部门,第三、四联交财务部老王,由老王负责登记产成品总账、明细账。
(2)会计老张负责开具销售发票。在开具销售发票之前,先核对装运凭证和销售单,然后根据销售单填写销售发票价格。
(3)甲公司所有原材料等类似存货的采购需要经授权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部根据经批准的请购单发出订购单,货物运达后,验收部根据订购单的要求验收货物,并编制一式多联的验收单。仓储部门根据验收单验收货物,在验收单上签字后,将货物移入仓储中心加以保管。验收单上有数量、品名等要素。验收单一联交采购部门编制付款凭单,月末交财务部门。
(4)财务部门审核付款凭单后,支付采购款项。出纳老李根据已批准的付款凭单,在确定支票收款人名称与付款凭单内容一致后签署支票,并在付款凭单上加盖"已支付"的印章。为了方便付款,公司签署支票所需的支票印章、财务经理个人名章由会计老田负责保管。
(5)生产计划部门根据已批准顾客订单,签发预先顺序编号的生产通知单。生产车间接到生产通知单,各生产小组编制原材料领用申请单,并经车间主任签字批准。仓库部门根据经审批的原材料领用申请单,填制预先编号的原材料发料单,发料单一式四联,其中一联留存,一联连同材料交给领料部门,一联留在仓储中心登记材料明细账,一联交财务部门进行材料收发核算和成本核算。
(6)甲公司设立了内部审计部,并直接对总经理负责。每年对子公司和各业务部进行审计,将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提交总经理。
要求:假定未描述的其他内部控制不存在缺陷,请指出甲公司以上事项(1)至(6)的内部控制设计或运行中是否存在缺陷,如果存在缺陷,请分别说明理由并指正。
ABC会计师事务所首次接受委托负责审计甲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A注册会计师担任审计项目合伙人。甲公司2012年以及之前多年财务报表是W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ABC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于2013年12月18日进驻甲公司,2014年4月8日完成计划的审计取证工作,按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应于2014年4月25日提交审计报告甲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48000万元,该年度的利润总额为5000万元,A注册会计师以资产总额的0.5%设定的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为240万元。A注册会计师了解到以下几种情况:(1)甲公司2012年度的一批价值320万元的存货发生毁损,甲公司2012年和2013年未做任何处理。W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因此在2012年度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一
(2)对应收账款项目进行函证时,其中对余额为360万元的客户H公司的函证未收到回函,但已设计和实施其他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予以验证。
(3)2014年2月甲公司将并购乙公司,使甲公司的资产总额及净利润均有大幅度增长。
(4)甲公司2013年6月发生一项赔偿诉讼案,索赔总额600万元,预计该事项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为80%,甲公司在2013年度未计提预计负债,但已在2013年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2014年2月23日法院判决结果显示甲公司应该赔偿800万元。
(5)甲公司2013年9月发生产品商标权的侵权诉讼,2013年10月法院判决甲公司胜诉,预计诉讼费2万元已全部计入2013年度的"管理费用"。
(6)A注册会计师未对账面价值480万元的存货进行监盘,甲公司以本单位年终已进行盘点为由,拒绝A注册会计师提出的需要重新盘点存货的要求。
要求:(1)若不考虑再要性水平,请分别针对上述情况,指出A注册会计师应提出何种处理意见?若需提出调整建议,请列示审计调整分录(假定不考虑调整分录对税费、期末结转损益及利润分配的影响,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2)若考虑重要性水平,假定甲公司拒绝接受A注册会计师分别针对上述情况提出的处理建议,A注册会计师分别针对上述情况应当出具何种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
(3)若甲公司只存在上述第(1)、(5)两种情况,而且拒绝接受A注册
ABC会计师事务所首次接受委托,承办V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并于2014年底与V公司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假定存在以下情况:(1)ABC会计师事务所以明显低于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收费承接了业务,并且通过与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当地相同规模的其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比较,向V公司保证,在审计中能够遵循审计准则,审计质量不会因降低收费而受到影响。
(2)在审计V公司期间,ABC会计师事务将了解到的V公司的商业机密透露给了ABC的网络所Y会计师事务所,Y会计师事务所利用这个信息购买了V公司大量的股票从中牟利。
(3)ABC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律师协助开展工作,要求该律师书面承诺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提供服务。
(4)经法律法规许可,V公司将其对外投资的股票交由ABC会计师事务所代为保管,ABC会计师事务所为了方便,将这些股票与事务所的股票放在一起。
(5)ABC会计师事务所与V公司进行业务合作:由V公司介绍需要审计的客户,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工作,最后由V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复核审计质量。鉴于双方各自承担的工作,相关审计收费由双方各按50%比例分配。
(6)V公司在某国设有分支机构,该国允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广告宣传以承揽业务,因此,ABC会计师事务所委托该分支机构在该国媒体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该国在中国设立的企业的审计业务。相关广告费已由ABC会计师事务所支付。
要求:针对上述(1)至(6)的情况,判断ABC会计师事务所是否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并简要说明理由。
X公司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A注册会计师是X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在审计过程中,需要初步确定重要性,根据情况对重要性进行修订,并运用重要性评价错报的影响。相关情况如下:(1)在运用职业判断确定重要性时,A注册会计师认为既要针对具体环境对错报的金额和性质进行判断,也要考虑个别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报表的需求。
(2)A注册会计师考虑到X公司的财务报表使用者非常重视X公司的盈利能力,而2011年的营业外收入也是X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在从数量方面确定计划重要性水平时,A注册会计师决定以X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的合计数作为基准。
(3)基于重要性水平与重大错报风险之间的反向变动关系,A注册会计师认为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受到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的影响。因此,应在对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进行评估之后才能进一步确定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
(4)A注册会计师认为,如果错报的性质不严重,而且错报金额低于重要性水平,就可以认为该错报不属于重大错报。
(5)A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X公司应收账款明细账存在金额重大的串户登记错误,将应收A客户的大额货款登记在B客户的名下。虽然对两个客户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相同,由于金额重大,A注册会计师将该项错报认定为重大错报。
(6)X公司2011年的资产负债表中,将工程物资项目列示于在建工程项目中。虽然涉及金额重大,但是由于该项分类错误不影响非流动资产和资产总额,A注册会计师没有将其归入重大错报中。
要求:请分别针对上述每种情况,指出A注册会计师做出的与重要性有关的处理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认为存在不当之处,请简要说明原因。
综合题:ABC会计师事务所首次接受委托对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甲公司未经审计的利润总额为4300万元,A注册会计师作为项目合伙人,确定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为540万元,审计工作于2015年3月6日完成,董事会批准财务报表并于2015年3月10日对外报出。审计过程中发现以下事项:(1)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2014年1月1日购入一幢建筑物用于出租。该建筑物的成本为27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3000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2014年计提了1100万元的折旧额,并将其记入了其他业务成本。
(2)甲公司2014年1月独家开发的甲房地产项目,由于所处地域房地产市场前景黯淡而于2014年12月停止开发。该项目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账面开发成本为9000万元,经A注册会计师会同其他有关评估师实地查看、评估,该项目2014年12月31日的可变现净值为4800万元,甲公司在2014年度未作相应的会计处理。
(3)2014年3月1日,甲公司经批准按面值发行了15000万元2年期、到期还本付息的企业债券,债券票面利率为4.8%,其中的10000万元用于建造生产厂房(2014年12月31日尚未完工),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4年3月1日厂房开始建造,并发生支出10000万元。甲公司对债券发行作了相应的会计处理,但未计提2014年度的债券利息。
(4)甲公司为C公司向银行借款600万元提供担保。2014年10月,C公司因经营严重亏损,进行破产清算,无力偿还已到期的该笔银行借款。贷款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借款本息共800万元。2015年2月12日,法院终审判决贷款银行胜诉,并于2月24日执行完毕。甲公司在2014年度未对该诉讼案件做相应的会计处理。
(5)甲公司于2014年12月向D公司销售一批C产品(增值税税率为17%),该批产品的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不含增值税),成本为1800万元,货款将于2015年4月收取,甲公司按规定在2014年12月进行了相应的会计处理。由于质量问题,该批产品于2015年3月8日被退回,已取得应退回的增值税有关证明。甲公司以此销售退回发生在2015年为由未对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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