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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08 14:26:02

[多项选择]中国甲公司欲出售一批货物给美国乙公司,没有约定具体内容,也没有约定合同适用的法律。已知中国和美国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就合同的有关问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A. 若该批货物为在途运输货物,且双方没有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选用贸易术语,则自买卖合同成立时起,货物风险即转移给乙公司
B. 若双方约定采用CIF(纽约),则甲公司应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以及运输和保险手续,并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前的风险和费用
C. 若双方约定采用FOB(上海),则甲公司应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并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舶并通知买方,此外还要承担货物在上海港越过船舷前的风险和费用
D. 若双方约定在北京交货,则双方只能采用EXW、FCA、CIP或CPT等贸易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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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中国甲公司欲出售一批货物给德国乙公司,双方约定货物通过海上运输,但没有约定具体内容,也没有约定合同适用的法律。就合同的有关问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若该批货物已经在运输途中,且双方没有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选用贸易术语,则自买卖合同成立时起,货物风险即转移给乙公司
B. 若双方约定采用CIF(汉堡),则甲公司应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以及运输和保险手续,并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的风险和费用
C. 若双方约定采用FOB(上海),则甲公司应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并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舶并通知买方,此外还要承担货物在上海港越过船舷前的风险和费用
D. D、若双方约定在北京交货,则双方只能采用EXW、FCCIP或CPT等贸易术语
[多项选择]2008年6月,中国甲公司出口一批机床给美国乙公司,后美国乙公司将该批机床转售A国丁公司。2009年1月,A国丙企业控告丁公司进口该批货物侵犯其在A国的专利权,丁公司找到乙公司,而乙公司要求甲公司负责。甲公司认为自己有正当理由,不应负责任,其理由正确的是哪些?( )
A. 自己根本不知道货物的最终转卖地为A国
B. 不知道该机床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C. 制作的机床是按照乙公司提供的图纸制作的
D. 乙公司事先已经知道该批货物在A国会发生知识产权的纠纷
[单项选择]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订购一批红木,要求乙公司于6月15日前答复。6月12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红木,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于6月14日到达乙公司。而6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红木缺货,问甲公司能否用杉木代替。甲公司的要约于何时失效?()
A. 6月12日
B. 6月13日
C. 6月14日
D. 6月15日
[简答题]某种子公司欲从国外引进一批花卉苗木,该公司按引种程序到北京市植物保护站和其他相关部门办理了国外引种审批手续。引进后。该种子公司将这批花卉苗木销售各大花卉市场。试分析该种子公司的作法正确吗?
[单项选择]某进出口公司欲进口一批货物,向日本某公司发出了要求报盘的邀请。在进出口业务中,人们称这种要求对方报盘的行为是()。
A. 发盘
B. 还盘
C. 询盘
D. 接受
[多项选择]中国甲公司以DAP价格条件从美国乙公司进口精密仪器100台,乙公司交货后,甲公司发现部分精密仪器存在问题,请根据不同情况将甲公司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选出?
A. 如果该精密仪器的问题已构成根本违约,则甲公司方可要求乙公司交付替代物
B. 如果该精密仪器的问题不构成根本违约,则甲公司可以要求修理或替换有瑕疵的零件
C. 如果该精密仪器的问题并不严重,则甲公司可以要求减价
D. 无论买方选择何种救济方式,如有必要,其仍可以行使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多项选择]我国甲公司和美国乙公司签订合同中并未约定争议适用法律。现在双方就该合同发生争议,则可能适用的法律是( )。
A. 合同签订地法律
B. 合同履行地法律
C. 争议发生地法律
D. 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
[多项选择]中国甲公司和美国乙公司签订了出口绿茶的合同,合同约定货物品质为三级,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交货时甲公司因库存三级绿茶缺货,便改装二级绿茶,并在发票上注明货品二级,货款仍按原定三级价格计收。在办理议付时,银行认为发票注明该批货物的品级与信用证规定的三级品级不符,因而拒绝收单付款。美国乙公司认为该货有特殊用途,因而不能接受甲公司交付的二级货,并主张该公司承担未按合同交货的责任。关于本案,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 银行可以发票和信用证不符为由拒绝收单付款
B. 甲公司所交货物品级比合同规定的高,甲公司不应承担责任
C. 银行不应拒绝收单付款
D. 本案信用证的受益人为中国甲公司
[多项选择]一营业地在广州的中国甲公司与营业地在纽约的美国乙公司签订了一项购买超级计算机的合同,由乙公司将计算机卖给甲公司。后来甲公司由于计算机性能问题,在广州起诉乙公司,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在适用的法律上应该依据下列哪项原则()
A. 如双方在合同中选择了适用的法律,则适用其选择的法律
B. 如双方未选择适用的法律,则适用美国法律
C. 如双方未选择适用的法律,则适用国际惯例
D. 如双方未选择适用的法律,则适用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地的法律
[简答题]

意大利某电子公司欲向中国某进出口公司出售半导体生产用的设备,派人来北京与中方洽谈。其设备性能良好,适合中方用户。双方很快就设备性能指标达成协议,随即进入价格谈判。中方讲:“其设备性能可以,但价格不行。希望降价。”意方说:“货好,价也高,这很自然,不能降。”中方说:“不降不行。”意方说:“东方人真爱讨价还价,我们意大利人讲义气,就降0.5%。”中方说:“谢谢贵方的义气之举,但贵方价格系不合理价。”意方问:“怎么不合理?”中方答:“贵方以中等性能要高等价,而不是适配价。”意方又问:“贵方不是对我方设备很满意吗?”中方答:“是的,这是因为它适合我们的需要,但并不意味这是最先进的设备。如用贵方报的价,我们可以买到比贵方设备更好的设备。”意方说“这话说得倒使我无法回答了,我需要考虑后再说。”休息一会儿,双方再谈。意方报了一个改善3%的价格。中方认为还没有到成交线,要求意方再降。意方坚决不同意,要求中方还价,中方给出再降15%的条件。
意方听到中方条件,沉默了一会儿。从包里翻出了一张机票说:“贵方的条件太苛刻,我方难以承受。为了表示交易诚意,我再降2%。贵方若同意,我就与贵方签合同;贵方若不同意,这是我明天下午2:00回国的机票,按时走人。”说完,站起来就要走。临走又留下一句话:“我住在友谊宾馆x楼X号房间,贵方有了决定,请在明日中午12:OO以前给我电话。”
中方在会后认真研究成交方案认为5.5%的降价仍不能接受,至少应降7%,也就是还差1.5%。如何能再谈判呢?于是先调查明天下午2:00是否有飞意大利的航班或欧洲的航班,以探其虚实,结果是没有。第二天早上10:00左右,中方让翻译给意方宾馆房间打电话,告诉他:“昨天贵方改善的条件反映了贵方交易的诚意,我方表示赞赏。作为一种响应,我方也可以改变原立场,只要求贵方降10%。”意方看到中方一步让了5%,而10%与其内定价格相差一些,但比15%而言,可以谈判了,于是,希望马上与中方见

[单项选择]某公司欲出售一块土地使用权,估计这块土地每年可获10万元收益,本金化率为10%。此地出售使用权最低价为( )万元。
A. 100
B. 67
C. 83
D. 50
[单项选择]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意欲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其拟订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有关其出资方式部分的提法,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 乙公司以境外某公司为保证人向美国某银行取得的贷款作为出资
B. 乙公司用以投资的机器设备不需要审批机关的批准
C. 乙公司以合营企业名义租赁的机器作为出资
D. 甲公司以合营企业名义取得的贷款出资
[单项选择]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拟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其拟订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下列选项的出资方式,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有( )。
A. 甲公司以已设定抵押的厂房作为出资
B. 甲公司以一项技术难度较大的劳务作为出资
C. 乙公司以合营企业名义租赁的机器设备作为出资
D. 乙公司以其境外的母公司为担保人向美国某银行取得的贷款作为出资
[多项选择]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签订了出口某商品的合同,合同约定数量为500公吨,单价为每公吨180美元CFR纽约,品质规格为水分最高10%,杂质不超过2%,交货品质以中国商品检验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成交后,乙公司又要求甲公司提供货物样品,甲公司寄送了样品,但声明此笔生意只是凭规格的买卖。货物装运前中国商品检验局检验签发了品质规格合格证书。货物运抵目的港后,乙公司提出虽有中国商检局出具的品质合格证书,但货物品质却比样品低,甲公司应交付与样品一致的货物。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 该合同为凭样品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
B. 该合同在商品检验上采用的是以货物离岸时的品质、重量为准的做法
C. 甲公司应承担其所交货物与样品不符的责任
D. 该合同为凭规格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
[单项选择]中国甲企业与美国乙企业订立一份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合同中未规定应适用的法律。现双方因转让费支付问题发生争议,乙企业在北京起诉甲企业,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应适用的法律是()。
A. 双方协议约定
B. 美国法律
C. 国际条约
D. 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单项选择]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就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在我国涉诉。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机构为位于巴黎的国际商会仲裁院,但对该仲裁条款应适用的法律未作约定。依相关法律,我国法院审查该仲裁条款效力时,应适用下列哪国的法律?( )
A. 中国的法律,因为一方当事人为中国籍
B. 法国的法律,因为仲裁机构位于巴黎
C. 适用法院地法律
D. 美国的法律,因为一方当事人为美国籍
[简答题]

2003年5月,甲国有企业拟利用美国乙公司的投资将其全资拥有的丙国有独资公司(下称丙公司)改组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甲企业在与乙公司协商后,拟订的改组方案中有关要点如下:
(1)改组前的丙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甲企业拟将丙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转让价款为450万美元;乙公司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营业执照颁发后半年内向甲企业支付250万美元,余款在2年内付清。
(2)丙公司改组后注册资本增加至1200万美元,投资总额拟为3300万美元。甲企业与乙公司分别按照40%和60%的股权比例以现金向丙公司增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差额,由丙公司向境外借款解决。
(3)丙公司与原有职工实行双向选择:对留用职工由改组后的丙公司与其依法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对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所需资金从甲企业取得的股权转让款中优先支付。
(4)改组后,丙公司的经营期限为20年。经营期满后,丙公司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甲企业所有。在乙公司投资回收完毕之前,丙公司的收益按甲企业20%、乙公司80%的比例进行分配。乙公司投资回收完毕后,甲企业与乙公司按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要求:
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乙公司向甲企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改组后的丙公司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安排是否符合规定?改组后的丙公司向境外借款的安排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3)改组方案中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经济补偿金的方式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改组后的丙公司的收益分配方式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判断题]甲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需要购买一批生产用原材料,甲正好有同样一批原材料想要出售,甲在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该笔交易。( )
[单项选择]杨某出售一批货物给刘某,双方约定,杨某于2014年2月10日向刘某交付货物,刘某于一个月后向杨某付款。杨某依约交付货物后,刘某未按约付款,而杨某也忙于其他事务无暇顾及。2014年5月15日,杨某出差期间遭遇泥石流,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15天,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杨某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A. 2015年3月10日
B. 2015年3月25日
C. 2016年3月10日
D.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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