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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无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A.正确
B.错误
[单选题]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形不存在质押的是:
A.甲委托乙加工服装,过了约定时间甲未付款,乙就将这批服装所置换的款项抵偿甲所欠的加工费
B.甲、乙签订建筑施工合同,要求乙在半年内完成施工项目,为保证合同履行,甲用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作为担保
C.甲向乙借三千元钱,乙怕甲还不起,于是甲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交给乙。到期后甲未能偿还,双方约定以该笔记本电脑折价抵偿
D.甲因扩大店面急需资金向乙借款10万元,并以自己50万元的轿车向乙提供担保,并将车交给了乙。这期间丙向乙租用该车,乙未经甲同意,即与丙签订了租赁合同
[简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79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
(1)抵押权的特征。
(2)如何理解本条第1款规定中“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和“优先受偿”?
(3)在未经登记的情况下如何认定抵押权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抵押权的公示方式?
[单选题]质权: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根据以上定义,下列哪项属于质权?( )
A.赵某向梁某借款30万元,将自己的房屋作价15万元抵押给梁某,并依法进行了抵押登记
B.孙某为丁向银行借款50万,找了当地一个声誉很好的陈某作担保,并送给他一条价值500元的好烟
C.李某在乙处修理电视机,因为钱不够,就将自己的手表放在乙处,说第二天拿钱来,就把电视机取走
D.钱某向赵某借了辆自行车,并且白纸黑字地写了借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