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资料一:2013年发生以下业务:
(1)2011年12月购入管理用固定资产,原价为20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零,折旧年限为10年,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2013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28万元;税法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及预计净残值会计与税法规定相一致。2013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为160万元。2013年12月31日甲公司认定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应地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8万元。
(2)2013年年初甲公司支付价款180万元购入一项专利技术。甲公司根据各方面情况判断,无法合理预计其为公司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期限,将其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税法规定该类专利技术摊销年限不得超过10年。2013年12月31日对该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表明未发生减值。甲公司未对该事项做任何处理。
(3)2013年10月1日,甲公司从股票市场上购入A股票100万股,支付价款650万元,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年末甲公司持有的A股票的市价为700万元。甲公司会计人员将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增50万元,并相应的调增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37.5万元,同时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负债12.5万元。
(4)2013年11月1日,甲公司支付价款850万元购入B股票10万股,占B公司表决权股份的8%,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年末甲公司持有的B股票的市价为900万元。甲公司2012年12月3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2.5万元,确认所得税费用12.5万元。
(5)2013年因销售产品承诺提供3年的保修服务,年末预计负债账面金额为200万元,当年未发生任何保修支出。按照税法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费用在实际支付时可以抵扣。2013年年初甲公司预计负债余额为零。甲公司认为该预计负债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0万元,因此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50万元。
资料二:甲公司2012年12月1日购买乙公司100%股权,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购买日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0万元。购买日因预
计算题:
甲上市公司于20×8年1月设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费用,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公司20×8年利润总额为6000万元,当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中,会计规定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项目如下:
(1)20×8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5000万元,对该应收账款计提了500万元坏账准备。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得税前扣除,应收款项发生实质性损失时允许税前扣除。
(2)按照销售合同规定,甲公司承诺对销售的X产品提供3年免费售后服务。甲公司20×8年销售的X产品预计在售后服务期间将发生的费用为400万元,已计入当期损益。税法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支出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甲公司20×8年没有发生售后服务支出。
(3)甲公司20×8年以4000万元取得一次到期还本付息的国债投资,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该投资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相差较小,甲公司采用票面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当年确认国债利息收入200万元,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该国债投资在持有期间未发生减值。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
(4)20×8年12月31日,甲公司Y产品的账面余额为2600万元,根据市场情况对Y产品计提跌价准备40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税法规定,该类资产在发生实质性损失时允许税前扣除。
(5)20×8年4月,甲公司自公开市场购入基金,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取得成本为
2.000万元,20×8年12月31日该基金的公允价值为4100万元,公允价值相对账面价值的变动已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基金未进行分配,税法规定。该类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
其他相关资料:
(1)假定预期未来期间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不发生变化。
(2)甲公司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要求:
(1)确定甲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项中资产、负债在20×8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同时比较其账面
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1年有关A公司企业合并的资料如下。
(1)2011年1月1日,A公司以增发的500万股普通股(每股市价3元)和一批存货作为对价,从C公司处取得B公司80%的股权,能够对B公司实施控制。该批存货的成本为80万元,公允价值(等于计税价格)为100万元。合并合同规定,如果B公司未来两年的平均净利润增长率超过20%,则A公司应另向C公司支付300万元的合并对价。当日,A公司预计B公司未来两年的平均净利润增长率很可能将超过20%。
(2)当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500万元,B公司所持有的资产、负债中除一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不一致外,其他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一致。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00万元,公允价值为1100万元。另外,B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债务担保100万元,子公司贷款逾期未还,B公司可能履行连带责任,若履行,则应赔偿80万元,B公司判断履行连带责任的可能性小于50%。
(3)A公司与C公司不具有关联方关系;假定该项企业合并符合《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关于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有关规定,有关各方选择采用免税处理。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l7%;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按照净利润的l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13年度的财务报告于2014年3月31日批准对外报出;2013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于2014年5月31日完成。甲公司2014年1月至3月份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14年1月10日,甲公司收到销售给乙公司的一批商品的退货,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支付退货款345万元。
该批商品系2013年12月10日销售给乙公司,售价为300万元(不含增值税),成本为200万元,付款条件为2/10,n/20。双方约定计算现
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乙公司于2013年12月19日支付扣除享受现金折扣后的全部款项。
(2)2014年1月20日,甲公司进一步发现w商品的性价比远优于D商品,甲公司重新估计D商品的预计可变现净值为1300万元。
在2013年12月31日,因D商品的替代产品w商品的出现,甲公司已估计库存D商品的预计可变现净值为l600万元。D商品的成本为2000万元。
(3)2014年1月25日,甲公司发现2013年6月30日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管理用办公楼仍挂在在建工程账户,未转入固定资产,也未计提折旧。至2013年6月30日该办公楼的实际成本为24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l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13年7月1日至l2月31日发生的为购建该办公楼借入的专门借款利息40万元计人了在建工程成本,2013年年末未发生减值。
(4)2014年2月1日,甲公司接到通知,2014年1月10日,丙企业遭受自然灾害,损失惨重,估计应收丙企业货款的60%不能收回。该批货款系2013年lO月10日甲公司销售给丙企业的货物形成的,销售时取得含税收入600万元,货款到年末尚未收到,按当时情况计提了5%的坏账准备。
(5)2014年2月10日,甲公司收到修订后的关于工程进度报告书,指出至2013年年末,工程完工进度应为30%。
该工程系2013年甲公司承接了一项办公楼建设工程,合同总收入为2000万元,2013年年末预计合同总成本为l600万元。工程于2013年7月1日开工,工期为1
长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对企业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不考虑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长江公司2011年度
财务报告于2012年3月31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假设长江公司2011年实现利润总额5000万元,2011年年初递延所得
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分别为500万元和250万元,长江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长江公司
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2年5月31日完成。2011年年初的暂时性差异在2012年1月1日以后转回。长江公司发
生如下纳税调整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2011年12月31日对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某项管理用无形资产进行首次减值测试,测试表明其可回收金额为800万元
,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00万元。
(2)2011年12月31日对12月10日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期末计量,其购买成本为800万元,公允价值
为900万元,确认资本公积100万元。
(3)2011年公司销售费用中含有超标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300万元。
(4)2011年公司发生研发支出4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120万元,开发阶段支出28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已计入无形
资产成本)。按税法规定,研究开发支出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计人当期损益,并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
无形资产的可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分期摊销。长江公司开发的无形资产于2012年1月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5)2011年12月31日确认一项分期收款销售总价款2400万元,该业务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实际年利率为6%,长江公司
将于2012年至2014年每年年末收款800万元,该商品现销价为2138.41万元,成本为1600万元。税法规定应于合同约定
收款日确认收入实现。
(6)2012年2月15日,公司收到甲公司退回的2011年11月4日向其销售的一批商品,并向甲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不含
腾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达公司)系上市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25%。2013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和所得税汇算清缴完成日均为2014年4月30日,腾达公司已于2013年12月31日对公司账目进行了结账。2014年3月31日,对会计资料审查过程中发现的以下会计处理错误,提请财会部门进行处理(假定腾达公司下列业务中,除特殊说明外,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税额):
(1)2013年10月15日,腾达公司与甲公司签订协议,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甲公司销售400台A设备,代销协议规定的销售价格为每台10万元,腾达公司按甲公司销售每台A设备价款的5%支付手续费。至2013年12月31日,腾达公司累计向甲公司发出400台A设备。每台A设备成本为8万元。
2013年12月31日,腾达公司收到甲公司转来的代销清单,注明已销售A设备300台,同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为510万元。至2014年3月31日,腾达公司尚未收到销售A设备的款项,按照个别认定的方法确认应收账款的5%为坏账准备。腾达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4510
贷:主营业务收入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
借:销售费用200
贷:应收账款200
借:主营业务成本3200
贷:库存商品3200
借:资产减值损失215.5
贷:坏账准备215.5
(2)2013年12月1日,腾达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以每台20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销售50台B设备。每台B设备成本为15万元。同时,腾达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补充合同,约定腾达公司在2014年4月30日以每台25万元的价格购回该批B设备。当日,腾达公司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为170万元,款项已收存银行。至2013年12月31日,50台B设备尚未发出,业务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腾达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税法关于确认企业收入的规定是,有证据表明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借:银行存款117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
借:主营业务
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对企业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不考虑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长江公司2011年度
财务报告于2012年3月31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假设长江公司2011年实现利润总额5000万元,2011年年初递延所得
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分别为500万元和250万元,长江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长江公司
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2年5月31日完成。2011年年初的暂时性差异在2012年1月1日以后转回。长江公司发
生如下纳税调整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2011年12月31日对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某项管理用无形资产进行首次减值测试,测试表明其可回收金额为800万元
,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00万元。
(2)2011年12月31日对12月10日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期末计量,其购买成本为800万元,公允价值
为900万元,确认资本公积100万元。
(3)2011年公司销售费用中含有超标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300万元。
(4)2011年公司发生研发支出4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120万元,开发阶段支出28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已计入无形
资产成本)。按税法规定,研究开发支出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计人当期损益,并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
无形资产的可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分期摊销。长江公司开发的无形资产于2012年1月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5)2011年12月31日确认一项分期收款销售总价款2400万元,该业务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实际年利率为6%,长江公司
将于2012年至2014年每年年末收款800万元,该商品现销价为2138.41万元,成本为1600万元。税法规定应于合同约定
收款日确认收入实现。
(6)2012年2月15日,公司收到甲公司退回的2011年11月4日向其销售的一批商品,并向甲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不含增
计算题:
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根据2011年12月20日董事会决定,2011年会计核算针对固定资产存在如下变更:
(1)生产设备:
考虑到技术进步因素,自2011年1月1日起将一套生产设备的使用年限由12年改为8年;同时将折旧方法由平均年限法改为双倍余额递减法,该生产设备原价为900万元,已计提折旧3年,尚可使用年限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
(2)管理用设备:
公司2008年12月20日购入一台管理用设备,原始价值为200万元,原估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4万元,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由于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的改变和技术因素的原因,已不能继续按原定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计提折旧。甲公司于2011年1月1日将设备的折旧方法改为年限平均法,将设备的折旧年限由原来的10年改为8年,预计净残值仍为8万元。
上述两项资产均未计提减值准备。
(1)判断上述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还是会计政策变更。
(2)计算生产设备2011年变更前和变更后应计提的年折旧额。
(3)计算管理用设备2009年、2010年应计提的年折旧额以及2011年变更前和变更后应计提的年折旧额。
(4)计算上述会计变更对2011年净利润的影响。
和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正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和正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和正公司有关房地产的相关业务资料如下:
(1)2011年10月,和正公司开始自行建造一栋写字楼。在2012年建设期间,和正公司共领用工程物资1800万元(含增值税);领用本企业自产的库存商品一批,成本150万元,计税价格200万元;另支付在建工程人员薪酬516万元。
(2)2012年12月,和正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将该写字楼经营租赁给丙公司,租赁期为2年,年租金为240万元,租金于每年年末结清。租赁期开始日为2012年12月31日。和正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该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2012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该写字楼预计使用寿命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0。
(3)2014年1月1日,和正公司持有的该写字楼满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条件,和正公司决
定改用公允价值模式对该写字楼进行后续计量。与该写字楼同类的房地产在2014年年初的公允价值为2200万元。
(4)2014年年末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2400万元。
(5)2014年12月,和正公司与丙公司就该写字楼达成转让协议,并于2015年1月1日办理完过户手续,以2450万元的价格将该写字楼转让给丙公司,全部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
要求:
(1)编制和正公司建造写字楼以及转换日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有关会计分录。
(2)编制和正公司该项写字楼2013年末的有关会计分录。
(3)编制和正公司2014年初将该项写字楼改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有关会计分录。
(4)编制和正公司该项写字楼有关2014年末的有关会计分录。
(5)编制和正公司2015年初处置该项写字楼的有关会计分录。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和B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
1998年1月5日,A公司向B公司销售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0万元,增值税额为85万元。至1999年9月30日尚未收到上述货款,A公司对此项债权已计提5万元坏账准备。
1999年9月30日,B公司鉴于财务困难,提出以其生产的产品一批和设备一台抵偿上述债务。经双方协商,A公司同意B公司的上述偿债方案。用于抵偿债务的产品和设备的有关资料如下:
(1)B公司为该批产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0万元,增值税额为51万元。该批产品的成本为200万元。
(2)该设备的公允价值为300万元,账面原价为434万元,至1999年9月30日的累计折旧为200万元。B公司清理设备过程中以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2万元(假定B公司用该设备抵偿上述债务不需要交纳增值税及其他流转税费)。
A公司已于1999年10月收到B公司用于偿还债务的上述产品和设备。A公司收到的上述产品作为存货处理,收到的设备作为固定资产处理。A公司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确定所收到存货的价值。B公司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确认收入。
要求:
(1)编制A公司1999年上述业务相关的会计分录。
(2)编制B公司1999年上述业务相关的会计分录。
(不考虑所作分录对所得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期末结转损益类科目的影响。涉及应交税金的,应写出明细科目。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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